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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制度
调度运用方案应明确挡水、泄水、放水“三大件”建筑物及泄水、放水等设施的使用规则,是小型水库调度运用的依据性文件,每座水库都应编制。功能单一、调度简单的水库,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调度运用方案由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组织编制,也可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
一、方案内容
调度运用方案应当明确防洪调度、兴利调度、应急调度方式,根据调度条件及依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责任与权限,落实操作要求。
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具备调度设施条件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宜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编制。 二、编制要点
防洪调度,泄洪设施有闸控制的,应明确控制水位、调度方式、调度权限、执行程序;泄洪设施无闸控制的,防洪调度内容可适当简化,主要结合水雨情测报信息,明确防汛管理措施和汛限水位控制要求。
兴利调度,应依据灌溉、供水需求和蓄水情况,结合调
度经验明确相关要求。
应急调度,应重点考虑超标准洪水、工程险情、水污染等情况,明确相应调度方式,并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相衔接。 三、控制运用
小型水库应科学设定汛限水位,汛期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应根据保障水库大坝安全需要明确限制运用水位,实施控制运用。
限制运用水位或汛限水位低于溢洪道堰顶高程的,应落实相关泄水措施,满足水位限制要求。
调度运用方案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当调度运用条件或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并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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