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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限期整改。
4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1工作例会召开频率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2、各施工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4.2 会议主要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
2、学习各分发安全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安全施工目标与执行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3、解决重大施工、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问题; 4、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活动。 4.3 例会组织规定
1、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监察部负责全面组织会议流程各项工作;
2、各施工队召开的安全会议,由队长主持,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全面组织会议流程各项工作。 4.4 安全例会记录
1、项目部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议题的记录,并立卷存档,建立台帐;
2、施工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由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议题的记录,并立卷存档,建立台帐;
5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5.1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江西省水电工程局颁《安全文明违章违纪处罚标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制定。
3、本制度适用本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各职能部门,民工队及施工的全部车辆。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建设的制度、规定、遵循输电线路的施工客观规律,严格按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4、本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惩教结合的原则。
5、凡安全文明施工违章违纪按本细则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5.2 安全管理
1、无安全管理台帐,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并按期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2、施工队未按规定每周未进行安全检查,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3、未开站班会,未开展安全活动(周/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学习,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4、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0元。
5.3 施工现场一般作业
1、进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2、坐安全帽,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5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3、穿拖鞋、开口凉鞋、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4、打赤膊、穿短裤上工地,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6、未经安全教育、考核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无标准化安全设施(围栏、安全绳、警线、警告牌),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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