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移动光缆线路代维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三
路传输性能统计分析资料、障碍报告表等。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资料;灾害性和维护有关的气象、水文资料。
(如线路路由图1:5 0 0 0 0、 (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竣工资料、线路详细登记表等)
7、特殊情况需盯防的,由本操中心派单,代维单位实施。 8、故障抢修及割接。
第十二条 维护工程,包括:线路大修、路由改道等。
1、线路大修、光缆路由改道。代维公司提出方案,负责工程的人员工资、协调费用及工程实施。移动公司负责核定方案,提供工程材料并协助代维公司做好协调工作。
零星城区管道的改道、改造。因移动公司需要或市政部门的要求应进行改造、改道的管道工程代维单位应在移动公司相关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费用由移动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代维人员配置要求
维护站由6-8人组成。维护班巡线人员配置,根据实际情况按每人维护线路30-35公里的要求选配维护人员。
维护站主要管理人员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巡线人员要求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懂电工知识,通过培训和应知应会考试符合移动公司要求方可上岗。巡线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协调能力强,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十四条 代维公司装备配置要求
1、维护站车辆配备:每个维护站车辆不得少于两辆,维护站维护线路和管道距离大于2000公里、基站超过200个,线路每增加500公里、基站增加100个,须增配车辆1辆。
2、仪表工具配备:维护工具必须符合代维合同的规定,满足线路和基站维护的需要。维护专用工具配置见附件1。
3、维护站设数据库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PC机和巡检数据识读设备。各县维护班设巡检数据识读设备。
4、维护站要具有同时抢修两处光缆线路障碍的能力。
第四章 代维考核管理和费用核算
第十五条 为保证光缆线路、基站设备运行安全。提高维护质量,对代维单位进行维护绩效管理,根据维护要求和代维合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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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绩效考核体系,各市分公司负责区域维护站的考核,省公司网管中心负责合肥区域维护站的考核。
第十六条 代维单位代维费用拨付由考核期间代维单位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各代维中心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由省公司网络部检查和省网管中心汇总各分公司考核结果确定。分公司维护站KPI指标根据维护规程和代维合同以及省市公司的要求进行确定。代维中心和维护站工作目标,由关键绩效指标分解、维护计划和省公司、地市分公司的要求确定。
第十七条 代维单位县级维护班,维护站要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和确定工作目标;巡视员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代维单位县级维护班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的确定以及巡视员工作目标的确定由代维单位维护站根据维护规程和代维合同以及移动公司与代维公司上级的要求进行量化分解确定。由代维单位维护站负责考核管理。
第十八条 维护站关键绩效指标(KPI)及分值: 障碍次数(20分), 障碍抢修及时率(障碍历时,10分),线路设备完好率(15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分), E-OMS工单处理及时率(10分),维护管理(制度执行、资料变更整理等情况10),详见附件3。
第十九条 维护站工作目标(GS)及分值:维护管理(制度执行、资料变更整理等情况10),工作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10分),预检:查找安全隐患(25),预修:线路管道维修(30分),配合分公司工程验收等工作(5分),见附件4。预检预修当月由分公司与维护站根据维护具体情况双方合约签订项目和确定分值。
第二十条 代维单位县级维护班,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工作目标(GS)可参照维护站标准考核,由代维单位维护站进行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月度代维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仍执行省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见附件5。分公司可细化考核内容和分值。
第二十二条 代维考核指标权重分配:关键绩效指标60%,工作目标40%。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代维费用考核比重分解:省公司40%,分公司60%。
第二十四条 代维费用省公司根据各分公司维护站的绩效考核结果按季拨付代维单位。各分公司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每月对代维公司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OA上报省公司,由省公司根据考核得分,对代维单位进行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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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应付代维费用(季)=合同规定(季)度代维总费用×[(关键绩效指标得分)60%+(工作目标得分)40%]。
第五章 代维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安全保密制度
1、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移动公司的安全、保密制度。 2、维护人员应熟悉一般的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3、测试仪表和电器设备的外壳要接地良好,高压操作应使用绝缘防护工具,工作梯凳安装要坚固平稳,操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4、雨季前,应全面检查线路设备的防雷设施,如避雷器、避雷金属网体等是否性能良好、可靠,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5、不得泄露公司的网络组织、技术参数、图纸等资料。
6、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资料不得任意抄录、复制和携带出机房
7、不得带外人进入机房。 第二十六条 请假制度
1、所有代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和消假制度。
2、除特殊情况外,代维单位在编人员(站长、管理员和驾驶人员)每次请假不得超过两周,不得同时两人请假。
3、请假人必须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见附件2。休假结结束,及时消假。
4、未办请假手续,离开维护范围以外,或超假1天以上,检查发现,视为代维单位缺少在编人员一次。将纳入季度考核扣分。
5、代维单位要做好招聘巡线员的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线路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管理工作的依据,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应完整齐全,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制度,定期检查清理。
2、技术档案和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线路图、维护图、光缆路由图及线路设备变更记录。 ②线路工程设计、竣工资料、验收记录等。 ③包线员连续无障碍月统计表、季和年维修作业计划及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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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④障碍记录和质量统计分析资料;维护作业计划和线路的测试、检修记录;线路迁改、更新的有关资料和测试记录;ODF架的资料和其他原始记录。
⑤直埋线路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及防护接地装置地线电阻测试记录。
⑥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资料。灾害性的和与维护有关的气象、水文资料。
⑦备品备件及主要仪表、仪器(包括计算机)的说明书和使用手册等资料。
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资料,维护手册、责任制度、工作细则其他工具书籍或技术文件等。
⑨区域传输机房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名单、住址和电话号码;移动和代维单位相关部门及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各传输机房电话号码及主管人员名单;本地火警、匪警等应急电话号码;所属地市有互联关系的中国电信传输机房的电话号码或申告障碍电话号码。维护涉及的线路其他代维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号码,维护工作中必要的联络电话资料。
3、维护的相关记录及报表应有电子文档资料及备份。或打印文本存档,以备查阅。
4、重要的软件、配置资料备份也要归档。
5、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出机房,如需临时借出,应经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登记,按时归还。
6、中心不定期进行档案资料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 维护报告制度
1、重大故障发生必须遵守立即逐级上报制度,不得延误。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逐级上报的,可越级上报。重大故障自障碍发生至上报到省公司不得超过20分钟。
重大故障处理完毕,恢复通信后,维护管理人员应就故障现象、故障历时、影响范围和时间、故障发生原因、解决处理情况等整理起草正式的书面故障报告相关分公司,由分公司审查后上报至省公司备案。同时,必须注意保存障碍测试处理经过、结果及报告,以便事后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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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线路维修报告。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维修,一般的维修项目每月底以前书面报告分公司,同时进行维修项目预算,由分公司计划安排维修,5万元维修项目报告省公司审批。
3、割接报告。线路维修改造割接,制定割接方案,填报割接申请表报告分公司,接入网线路割接方案由分公司审批,二干和本地网线路割接由分公司提前5天报告网络部审批。一干线路割接提前十个工作日,由省公司报告集团公司网络部审批。
4、险情报告。发现险情和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网络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表DW-12代维单位应配备仪表、工具 表DW-13代维单位请假单
表DW-14维护站关键绩效指标(KPI)及分值 表DW-15维护站工作目标指标(GS)及分值 表DW-6代维服务质量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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