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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理解自尊的深刻含义和重要意义,懂得拥有自尊的途径。
1、自尊的含义:自尊是一种自己尊重自己、爱护自己,并期望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尊重与爱护的心理需要。
2、自尊能够使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
(1)自尊是对自己尊严和价值的肯定。它是以一个人对自己的正确认识和评价为基础的。具有自尊心的人,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也懂得“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2)自尊和虚荣心的区别: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荣耀、光彩的心理。 (3)自尊,不等同于自恋 3、自尊的意义
(1)自尊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必备的操守。 (2)自尊是赢得他人尊重的前提。
(3)自尊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是实现成功人生的重要条件。 (4)自尊也是一种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自强的基础。 4、如何拥有自尊?
(1)自尊,就是要接纳和珍爱自己,同时做到自重自律。 (2)尊重并保护自己做人的尊严,拥有羞耻之心。 (3)尊重是相互的,自尊还必须学会尊重他人。 (4)自尊还必须自立自强。
考点2、理解自信的含义,认识自信对人生的重大意义,知道培养自信心的途径。 1、自信的含义:是人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2、与自信相对立的有自卑和自负。自卑是一种对自我的消极评价;自负是对自己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评价。 3、自信对人生的重大意义:
(1)自信是人生成功的奠基石。在通往成功的路上,自信必不可少。自信是一种伟大的力量。相信自己是成功的第一秘诀。信心多一份,成功便多一分。人的成功之路必须踏着自信的台阶步步登高。
(2)自卑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绊脚石,是快乐生活的拦路虎。只有自信,才能走出自卑,走向成功。
(3)自信有助于成功,正是由于自信,人们才有乐观、好奇、专注等良好的心理品质,做事有目标,注重行动,体验过程,减少外界的干扰,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才能最快最好的达到胜利的终点。 4、培养自信心的途径:
(1)相信自己是独特的,是有价值的。
(2)了解和认识自己,才有真正的自信。看到自己的优点,并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要学会正视自己的缺点,自我肯定,扬长避短。 (3)不断积累成功的经验。 (4)不断充实和发展自己。
考点3、知道对待生活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实践中努力培养自强精神。 1、自强的人,总会坚持不懈的去实现目标。只有意志坚强的人,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决不轻易说不,才能品尝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喜悦。
自强的人,即使身处逆境,也决不放弃自己的目标和理想,而是竭尽全力去改变环境,为自己的成功创造机会。
不要相信运气,要相信自身的努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坚持,只要努力,一个人就完全可以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谱写生命的美丽篇章。 2、如何培养自强精神,做一名自强的人?
(1)首先要树立坚定的理想,理想是自强的航标。对理想能执著追求,不懈奋斗,直到成功;
(2)其次要能战胜自我,这是自强的关键。要做到勇于并善于战胜自己的弱点,战胜自我,不放任自己;
(3)再次,扬长避短是自强的捷径。做自强的人要做到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兴趣、爱好,发扬长处,避开短处;
(4)最后,在磨砺中不断走向自强,从小事做起,在生活中锻炼自己。
考点4、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理解我国法律规则的特点和作用。 1、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规则。其中,法律和道德是两种最重要的社会规则。 2、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法律的特点是,如果人们违反这种规则,社会将依据法律规定强制矫正这种行为。在各类规则中,法律是人们说话、办事所依据的最低准则,不违法是我们的行为底线。只要超出了法律许可的界限,我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法律的三个特征:
(1)法律是唯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最本质特征) 4、法律的作用
(1)法律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关怀和保障。 法律表面上尽管威严冰冷,但实际上我们无时不在法律的关怀和保护之下。我们能有安全、平和的生活,多赖法律的庇护。
法律对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进行惩罚,才能保证我们的正常生活。 法律对罪犯的惩罚,也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矫正其罪恶品性,警示并强制其弃恶从善。
(2)法律维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法律不仅惩治犯罪,而且提醒每个人远离犯罪,这是社会平安的要求,也是每个人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的根本保证。
考点5、理解法律与生活的关系,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法律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1)法律是使人际关系得以和谐的调节器。 (2)法律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3)法律像卫士,警戒着人类生活的基本防线。它使人们不致过分漠视他人的生命和利益,逃避自己应负的起码责任,逾越人类行为的底线。
(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时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指引着我们行为的方向。
2、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法律是最强有力的救助手段。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法律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诉讼及仲裁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受害方
的救助。
考点6、懂得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了解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知道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1、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
诚实做人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之中,在做人方面没有大事小事之分,我们要把做事做人有机统一起来。
2、做诚实的人,也要讲究策略。社会是复杂的,做人做事都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当说真话会伤害他人或危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讲究方式和方法。
A对人诚实与尊重他人隐私发生冲突时,要坚持原则,权衡利弊,按照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B“善意的谎言”并不违背诚实的道德。 3、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1)诚实能使我们心怀坦荡,形成健康的人格。 (2)诚实能使我们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友谊。 (3)诚实能使社会生活更加健康和谐。
(4)诚实是做人之本,是个人得以立足、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
(5)一个人如果没有诚实守信的品德,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如果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其结果是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4、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 (1)我们要真诚待人。
(2)做诚实的人,就必须履行承诺。 (3)做诚实的人,要坚持实事求是。
(4)做诚实的人,就要在自己做错事后敢于承担责任,认真改正错误。 (5)做诚实的人,也要讲究策略。
考点7、了解公民的资格,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受教育权等。
1、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受该国法律保护的人。
2、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二是继有国籍,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
3、我国公民是指我国社会的一切成员。无论性别、年龄、肤色、职业、健康状况、财产状况、文化程度、政治态度等如何,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都是中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犯罪的人,也是中国公民。 4、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5、中国公民是我们在法律上的身份。我们要珍惜中国公民的身份。 6、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7、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组织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8、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9、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0、公民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义务。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11、除了上述权利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公民还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权利,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权利。
考点8、知道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以及特殊保护的意义。未成年人享有的特殊权利(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个人隐私、财产权、消费者合法权等)及如何正确对待权利。
1、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特殊保护的意义:
(1)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然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2)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这种特殊的保护,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3、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4、如何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1)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决不做出轻生或自残等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的行为。
(5)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5、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6、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7、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1)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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