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三点思考(徐踊)
行。哪怕就是一年两次,每次一天,总比不做好得多,而且每一次实实在在的做,都会让领导干部受到触动的,至少也要影响一阵子。以上的做法看似花了时间,用了钱,但这样实实在在防范的付出,应该比失去一批党的干部给人民带来的伤痛和重新培养干部付出的代价要少得多。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出现也表明了缺乏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也暴露出来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但更缺的是改变这种格局的理论系统和有效落实的监督机制。
(二)独立行使监管,保障规章制度按照程序规范进行。从实际情况来看,各个部门和组织中的制度是相对健全的,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是很规范和完善。但这些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要么是墙上挂挂、橱柜放放、不为人熟知,要么是形同虚设、有漏洞可钻,也许更多的是不按此执行或流于形式。什么原因呢,归根结底是缺乏有效的监督。现在多数地方要么是一肩挑,执行和监督一回事,要么是党政分开,可是多数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作为党组织的领导,说起来是赋予了权利的,但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在企业管理中真正起作用是很难的?究其根源是党组织领导手里没有真正落实党的工作的硬东西。如果一个组织有一个特别督导员,或许党组织领导就像特派员一样,工资由上级发,本人的考核由上下两级综合考核,所在单位的“三重一大”等工作事项不仅是参与,而是需同步签字才生效,我想一定会比在同一个锅里吃饭的人进行监督管理要好得多,因为他有了真正的权力,他也敢管了。而现实是也许坚持原则,
定会让人不高兴,会在工作中设难,甚至孤立你,作为现在的干部有多少人愿意去做那样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哼同一个调,唱同一首歌。事实上,如果许多工作都按照规章制度的大体原则去办,会出多大的偏离?会出多大的事呢?多数人都是惰性的,不可能自觉自愿把事情做好。所以,真正有效的监控,才是我们预防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出问题的重中之中和关键点。
(三)敢于创新,大胆对一把手进行分权管理。现实中无数事例的发生,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太大,过分集中,长此以往形成了不正常的个人核心和威信,手下的人不管心里是否是真的接受,但也只能随波逐流、见风使舵。导致很多工作的关键环节不能管控、不好把控。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其手中的过分集中的权利进行分权管理。即把事关财务、人事、重大工程项目等交由本组织中的副职来分管,并要求在民主集体讨论中,提倡领导干部最后发言,不能让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影响别人的思想和意识。通过这样的分权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领导什么事情都一个人知道,一个人操作,一个人说了算的不良风气。
(四)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有效打击不法行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关心爱护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从严管理干部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干部的最大负责。这里讲的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有两层意思。一是对有违纪倾向(或无法提供依据)的领导干部,要主动积极引导教育,特别是开展
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应该警告的要警告,应该换岗的要换岗。不要老是以没有事实依据,放不下情面来做幌子。其实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很多地方就是因为我们找借口、讲面子,却伤害了多少人,使一大批本可以悬崖勒马的人却因为我们监管工作的失职而放任自流。看似好心办了坏事,其实是在违背原则和纪律,不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而是对领导干部的伤害。如果当我们真正发现了事实的依据时,这些干部还有机会改正吗?这是我们组织应该深思的问题。二是对有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治理。态度必须坚决,旗帜必须鲜明,无情打击,有情操作,但不能不管,不能拖拉,甚至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人民群众中严重影响党的形象,让党的干部对法律的严肃性抱以幻觉,进而得寸进尺,走入犯罪深渊。
古训讲得好:治国之要,在于治吏;吏治清,则天下兴;官风不正,民风必颓;吏治不顺,民心难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从“自家”、“他家”、“国家”的角度算好三笔账,同时加强党性教育和监管的机制,规范自己的行为,“静以修身,勤以练骨,清以励志,俭以养德”,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清醒认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让我们谨记:廉洁,韶华之树常青,贪婪,生命之花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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