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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点;企图在英译中找出唐诗音韵美的对应形式“是徒劳的”;对唐诗的外在美不再去“硬性再现”。笔者认为这种知难而退、方便行事的想法或做法似乎显得太急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诗不可译说”的变相表现。卡茨说得好:“假如押韵、平仄、字数、对仗的确是汉诗形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难道译者不该设法尽量将这些因素连同原文的‘精神’一起传达出来吗”?这种观点很中肯。另一方面,唐诗的格律音韵美也不能理解成为简单的外在形式美,假如没有这方面的艺术成就,唐诗就不会呈现出它现在所具有的光彩,哪能引起众多翻译家的兴趣,认为值得翻译介绍给英语世界呢?吴钧陶说自己在翻译工作中对押韵“还是觉得难以舍弃,倒宁愿哪一处差一点也胜过不要这一规律。而且,押韵在中国古典诗歌之中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我认为只要有可能还是多少把它表现在翻译之中为好”。英语世界中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对这一问题是有共识的。斯坦纳(G.Steiner)说:“翻译之目的乃是把原作的内容吸收过来,同时尽可能保存原作的形式”。“译者和作者的关系应该是肖像画家和被画者的关系。好的译作好比一件新衣裳,既能译出我们所熟悉的固有形式,又不损害其完整的神态”。奈达(E.A.Nida)也要求“不但是信息内容的对等,而且尽可能要求形式的对等”。钱钟书拈出“化境”作为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一个英国人赞美这种造诣高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这应该也是唐诗英译的最高理想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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