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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测速点、闯红灯电子警察
及视频监控设置情况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市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将泰兴市范围内设置的道路交通监控点公告如下: 一、固定式测速点
1、334省道(如泰线)111km+893m(分界集镇西首),由西向东方向; 2、334省道(如泰线)126km+921m(溪桥集镇西首),由西向东方向; 3、334省道(如泰线) 130km+471m(河失集镇东首),由东向西方向; 4、336省道(江平线)220km(毗芦村北首),由南向北方向;
5、336省道(江平线)242km+419m(马甸集镇北首),由北向南方向; 6、232省道(泰常线)29km+567m(七圩收费站北),由南向北方向; 7、229省道(姜八线)126km+798m(元竹集镇北首),由北向南方向; 8、229省道(姜八线)143km+204m(黄桥镇横巷村),由北向南方向; 以上各测速点所在路段因路况复杂,事故多发,限速60公里每小时。 9、沿江高等级公路20km+420m(沿江收费站南侧),由北向南方向,限速70公里每小时; 10、沿江高等级公路21km+645m(沿江收费站南侧),由南向北方向,限速70公里每小时。 以上各测速路段均已设置了限速警告标志及测速提示标志 二、闯红灯电子警察
全市范围内,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将全部安装闯红灯电子监控系统(电子警察)。 三、市区视频监控系统
(一)市区高峰时段(7:00-8:30、11:00-12:00、17:00-19:00),相关路口禁止左转弯,并安装了监控设备。
1、国庆路府前路口。国庆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府前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
2、国庆路泰师路口。国庆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泰师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
3、国庆路羌溪路口。国庆路东西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 4、国庆路万桥路口。国庆路东西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左转弯。 (二)市区高峰时段禁行路段监控点
羌溪路襟江小学段。在上、放学高峰时段,羌溪路襟江小学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禁行时段为:7:30-8:00、10:30-11:30、16:30-17:30,在襟江小学门前设置监控点。
(三)市区高峰时段(7:00-8:30、11:00-12:00、17:00-19:00)单向禁行路段监控点 1、鼓楼北路从大庆路口至鼓楼商场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大庆路口南侧设置监控点;
2、鼓楼东路镇海门大桥至影墙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泰中东侧设置监控点。 (四)北二环新客站监控点
北二环新客站段设置监控点,对该路段违法停车等机动车辆违法行为进行监控。 此公告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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