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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宾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公积金帐号 申请提取金额: 合计提取金额: 房屋详细地址: 月缴存额 配偶姓名 公积金帐号 申请提取金额 月缴存额
工作地所在区县: (必填) 工作地所在区县: (必填) 单 位 盖 章 单 位 盖 章 联系电话:
每月1-25日办理(节假日休息)
承 诺 书
我承诺:1、保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住住房,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2、经你中心查实为虚假租房的,同意你中心冻结本人公积金账户2年,公积金中心2年内不受理任何形式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贷款申请。3、经你中心查实为虚假租房的,同意你中心通过书面形式通报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申请人(签名按指印):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授权书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及配偶 向贵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授权贵中心通过翠屏区房管局、临港区房管局查询本人及配偶有无房产记录,以此作为本人及配偶申请此项业务的个人信息。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签字及捺指印):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签字及捺指印):
租住商品房所需资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缴存地或工作地在翠屏区的,需提供宜宾市房管局、临港房管局和翠屏区房管局3个无房证明,委托公积金中心查询临港及翠屏区无房证明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料:
1、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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