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干货之分期收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数量如何填三分之一台设备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
会计实务-分期收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数量如何填?三分
之一台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假设某一般纳税人销售设备,签订分期收款合同,2017年1月发货,分三年,每年12月份收取117万元,三年累计收取351万元,那么这里开票有三种方式,第一种2017年和2018年12月不开票,做未开票收入,申报两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4万元,2019年12月开351万全额发票,但只缴纳增值税17万元,第二种于2017年12月开具全额351万元发票,则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额申报,第三种方式每年12月分期开具发票,一共开三张,但问题出来了,设备只有一台,单价只有一个,开三张票,这三张票面上的数量与单价怎么开?难道每次开0.33台,单价303万吗?因为这样才能凑齐金额100万啊,
但脑子左思右想,明明一台设备,怎么会出现0.33台设备呢?不合乎逻辑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政策及问题回复:其他栏次填开要求。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照此逻辑,该不填的就不要填,否则成了画蛇反添足,画虎却类犬,按照人类的正常思维,一台设备就是一台,纳税人买入后也是按一台设备来核算的,不可能拿到0.33台,就按0.33台作一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