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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发 [2010]***号
****镇2010年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环境,扎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镇2010
年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力争全镇在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坚持因村制宜的原则,实现秸秆集中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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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秸秆还田达70%以上。逐步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新的工作内容。各村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禁烧工作的始终,广泛开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禁烧秸秆,农户有责”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各村要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农户,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动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教办要继续通过组织“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全体中小学生发放《告全体家长一封信》,动员中小学生说服并监督家长不焚烧秸秆。这样,在全镇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强大舆论氛围。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源头控制。要把好作业关,收割机具必须低茬作业,提倡使用半喂入式收割机,如使用全喂入式收割机的田块必须使用反转灭茬机实行秸秆还田,所有收割机必须加装粉碎装置,农业服务中心在收割期间要分派专人值班,宣传低茬收割和收割机具加装粉碎装置的要求。要积极推广购进秸秆捡拾打捆机具,做到随收、随捆、随运。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农户及时收集运出。各村必须划定秸秆堆放场地,方便农户集中存放。
(三)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全体镇村两级干部要坚持全员上阵,把守田间地块;要注重发挥村(组)干部的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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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引导利用。要积极探索秸秆利用出路,从根本上解决焚烧问题。要积极扶持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企业,培植示范基地,逐步扩大规模,不断增强产业化企业对秸秆的消化能力,引导鼓励农民群众收集、出售农作物秸秆,主动积极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搞好联系对接工作,让农民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效益、得实惠,通过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取得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镇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沼气、秸秆沤肥、秸秆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
(五)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市考核要求,实行专项考核,每个村必须交保证金5000元(果园、养殖场交2000元),同时发现一个着火点或将秸秆推入河中一次扣500元,夏季大忙后结算。对保障措施得力、禁烧效果明显的,政府将另外给予一定奖励。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影响我镇对外形象的,一律取消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场)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夏、秋收期间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场)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加强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每个生产小组还要组织3-4名的巡查员,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同志和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同时,镇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对各村(场)进行考核,并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奖励扶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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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职责,对本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监察室、农业服务中心、公安、公路、安监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切实打好秸轩禁烧工作总体战。各村(场)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 事日程,建立专门班子,确定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各村(场)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调度;各片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现场解决问题,协调推动落实。要将秆禁烧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田间地头,努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
(三)加强监督执法。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镇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24小时督查巡查制度,采取全天候、全覆盖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镇将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烧,并依法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置;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立案侦查,严厉打击。
中共**市**镇委员会 **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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