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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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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6 17:43:02

①只有自然人有名誉权,法人没有 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③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其不是自然人

A.①② C.③④

解析:选B。①④都不对,②③符合题意,应选B项。

3.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解析:选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

4.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最根本的人身权,下列现象属于侵害自然人生命健康权的是( )

A.饲养的宠物咬伤过路行人

B.父母为了了解子女思想状况偷看子女日记 C.给同学起带有侮辱性的绰号

D.超市保安擅自对其怀疑的顾客进行搜身检查

解析:选A。饲养的宠物咬伤过路行人侵害了自然人生命健康权,A项符合题意。B、C、D三项不符合题意。

5.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C.①④

B.②③ D.③④ B.②③ D.①④

解析:选C。由题中关键词“殴打”可知,李某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①④入选。

二、非选择题

6.杨小娜今年14周岁。现在,她是历城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两个月前她却是一家农药厂的童工。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2017年4月中旬,刚刚“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农药厂雇佣童工合法吗?农药厂侵害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说明你的法律依据。

答案:农药厂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并且因为缺少安全防患意识和措施,严重侵害了杨小娜的生命健康权。杨小娜应该在家长的监护支持下,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要求农药厂赔偿医疗费等。因为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7.同样是花季女孩,在一次车祸中同时丧生,两个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都获得45万多元赔偿,而另一位农村户口的孩子所获赔偿只有18万元,这些被概括为“同命不同价”的案例,让我国现行死亡赔偿标准屡遭质疑。

广州花都法院发布交通事故审判白皮书,花都法院在广州率先统一城乡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为花都户籍以及在花都居住满1年的外地受害人,一律适用城镇赔偿标准,向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说“拜拜”。

(1)“同命不同价”危害自然人哪些权利?

(2)从法律生活常识的角度说说“同命同价”的理由。

解析:第(1)问涉及自然人人身权利中的人格权。第(2)问,可从维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权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方面回答。

答案:(1)“同命不同价”危害自然人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

(2)“同命同价”的理由:①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身权的主要部分。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禁止歧视。②自

然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身体健康受到侵害、造成死亡的,要承担赔偿等责任。”③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我国,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一、选择题

1.在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享有名誉权的主体是( ) A.自然人 C.社团

解析:选D。本题考查课本基础知识,容易选出。

2.人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誉等权益。这说明( ) A.我们要积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B.我们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C.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得侵害别人的权益 D.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答案:C

3.摄影爱好者张某在拍摄街景时拍摄了几位摩登的女郎,该照片后来被用于少女外衣广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用该照片做广告

B.虽未经女郎同意,但未丑化女郎,故张某不算侵权 C.未经女郎同意拍摄其照片并做广告用,侵犯了女郎的肖像权 D.张某给世界带来了美,不构成侵权

解析:选C。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肖像。 4.关于肖像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________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①广告 ②商标 ③装饰橱窗 ④按法定程序司法机关进行取证调查 A.①②③ C.①③④ 答案:A

5.2016年1月12日,西安一所高校在期末考试时,把学生考试的实况进行了网络直播。有人认为这是“互联网+考试”新模式的尝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人认为这是暴露和干涉别人隐私,侵犯了隐私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隐私权不应是作弊学生的“保护罩” ②法律保护的隐私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

B.①②④ D.②③④ B.法人 D.自然人和法人

关的纯个人私事 ③作弊活动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活动 ④考试期间作弊信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②③ C.①③④

B.①②④ D.②③④

解析:选A。本题考查隐私权。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作弊活动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活动,把学生考试的实况进行了网络直播,并没有侵犯学生的隐私权,①②③符合题意。④说法错误。故选A项。

二、非选择题

6.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在不经意中使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伤害,或者因自己的疏忽伤害了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如当我们在超市购物,准备结账时,保安可能要搜查我们的身体;单位的同事偷偷地议论一些你不想让别人知道的关于自己的事情……

请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谈谈你对这些现象的看法。

解析:本题涉及人身权的问题。回答问题时应全面,一要强调要积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二要强调不能侵害别人的权益;三要强调若侵害别人的权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生活中这些类似的事情往往关系到一个人的人身权的保护与侵害的问题。在生活中,我们应当既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又要注意不能侵害别人的这些权益。因为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侵害别人的权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时,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治疗前,该院医生仅看了李女士带去的腰CT片及报告,在没有做任何体检及化验,更没有履行术前签字手续的情况下,便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手术室由医生给病人腰部注射了两针胶原酶;11点30分被扶回病房后,病人一直感到腰部很痛;到下午4点时,疼痛加剧,浑身颤抖,几分钟后其双腿膝关节以下失去知觉;当日下午7点,病人再次感到双腿剧痛,数分钟后,双腿髋关节以下失去知觉,以后痛情愈发严重,最后发展到胸部以下截瘫。

李女士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应如何维护消费者的这种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了生命健康权的相关知识。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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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有自然人有名誉权,法人没有 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③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其不是自然人 A.①② C.③④ 解析:选B。①④都不对,②③符合题意,应选B项。 3.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解析:选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 4.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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