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郑州供电局-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管理办法体系
更手续的填报;转至物流分中心进行设备招投标工 作。
第十四条 负责建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对设计单位工作进
行跟踪评价,以备审计、物价及电力监管部门检查。
五、工程招投标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需委托具有相应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招标代理机
构管理办法》、《河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管理
办法》执行。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实施准入准出机制,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代理下一年度
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十六条 配套办(组)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
第十七条 监察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
监督机制,重点应对工程的发承包、工程施工、停送
电等流程进行监督,严禁出现转包行为。 第十八条 物流分中心根据配套办(组)提出物资需求计划
进行物资类招投标。
第十九条 配套办(组)负责与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按招
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物
流分中心负责与中标的设备供货单位按招标结果签
订合同,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物流分中心
5
组织,配套办(组)参与每年年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
考核。实施准入准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工程投标活动。对合格供应商的考核办法应对社会公 布。
六、工程施工
第二十条 财务资产部依据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用于设备生
产及施工进场准备,拨付比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并
应与开发单位沟通施工现场土建工作进度及其他临
时事件,施工现场应具备进场条件,避免交叉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标
准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
工单位必须取得河南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负责,并服从建
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高低压电缆及继电保护系统等
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调整试验和交接试验,
调试单位应出具调整试验和交接试验报告,并在竣工
验收报告中存档。
第二十三条 配套办(组)委托客服中心依据施工进度表进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