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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申请拨付30%的预付款;以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进度证
明凭据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30%的进度款;待工程建设竣工、
验收合格后,以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决算为凭据向市财政局 申请拨付剩余资金。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七条 财务资产部依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各项支出应真实、合法,结算审批手续
按照《郑州供电公司预算--经济业务结算办法》(郑电?2009?
35号)中“资本性经济业务结算流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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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管理部门须于30日内
向财务资产部传递工程结算资料,财务资产部于项目竣工后
2个月内完成财务竣工决算。
第九条 公司统一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工程决算进行
审计,审计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资产接收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用户资产接收
管理办法(讨论稿)》规定执行。接收手续齐备后,财务资
产部转增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固
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章 核算管理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1. 收到市财政拨入建设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到市财政
局拨款(往来对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
备注:分配字段填写“工程项目编码”;文本描述“收到
市财政局**项目工程款);以银行的收款单及财政局出具的
收到客户上缴60%的供配电设施资金的证明为凭证附件。
2. 将建设费资金上缴省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到市财政局 拨款
贷:银行存款
3. 申请省公司拨付资金
借: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4. 支付施工预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预付账款款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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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据为凭证附件 5. 支付进度款
借:其他应付款—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成本支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或应付账款)
备注:以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进度证明及对方单位开具的 发票为附件
6、工程完工付尾款
借:其他应付款—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成本支 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或应付账款)
备注:以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工程决算及财务决算为附 件
7、付工程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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