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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西店镇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西店镇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加速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城镇建设与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版) 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④《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⑤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有关规划 ①《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 ② 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 ③《宁波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年)》 ④《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⑤《象山港区域空间保护和利用规划》 ⑥《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
⑦《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3、其他相关规划、计划 ①《西店镇总体规划》(1994) ②《西店镇土地利用规划》(1996) ③《宁海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与发展规划》 ④《宁海县消防专项规划》 ⑤《宁海县域村庄布点规划》
⑥与《西店镇政府工作报告》(2006)、《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06-2010)相衔接。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区域的角度分析把握西店未来的发展。合理确定城市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加强镇区的空间整合和优化。
2、以人为本的原则:即坚持规划的合理性,也注重客观实际,把改善和方便人民生活放在首位。
3、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统一规划城乡空间,规划建立以镇区为中心的村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增强规划对未来预见性的同时,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注重规划的可持续性、可行性,近远期结合,保护与建设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至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0年,远景至21世纪中叶。
第4条 规划范围
规划分为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
1、镇域:为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该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镇域范围即西店镇的行政范围,面积约102 km2,辖22个行政村,重点研究村庄发展战略、村庄空间布局结构、村庄职能结构、镇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村的发展模式。
2、镇区: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由现状镇区、镇区外围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控制用地组成,西至甬台温铁路线,东南至铁江港,东北至望海公园,西北至山体,面积约24 km2。由西店、王家、石孔、尤家、团堧、滨海、樟树、溪头8个行政村的行政范围组成。
第5条 本规划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西店镇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是编制详细规划和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西店镇域范围内一切涉及土地开发、城镇建设和空间资源利用的行为均应服从本规划,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6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含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本规划作出变更。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一节 发展战略
第7条 总体发展战略
以工业区建设和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为契机,拉开城镇发展框架。引导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强化主导经济,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8条 经济发展战略
第一产业实施现代农业战略,做好农业名牌、时鲜果蔬、海洋经济等工作。 第二产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块状经济,建立创新机制,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产业由商品零售、餐饮服务等低层次的传统服务业向高层次、高附加值的旅游业、贸易业转变。
第9条 镇区发展战略
完善镇区的公共设施,增强中心集聚功能,进行旧城改造和新住宅区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吸引人口集聚。建设工业园区,引导工业经济集约化发展。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0条 发展总目标
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宁海北部经济中心,浙江省经济强镇。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防灾设施齐全。具有高效能的产业和城镇管理运行机制,高水准的生活质量和现代文明的社会文化,高品位的生活环境和绿地景观。
第11条 经济发展目标
2010年前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15%,工农业总产值年增长率16%,工业总产值年增长率19%,财政收入年增长率15%,至2010年,农民年人均收入达1.5万元以上。2010年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0%,至2020年,农民年人均收入达3.5万元,三次产业比重:10:55:35。
第12条 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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