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卖方义务
2.合同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不需要部分可删除或修改。 3.红字部分为注意要点。
4.违约责任部分要是具体情况修改,尤其是违约金的比例确定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销售单号: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发货
1.经协商,采用以下第种付款:
(1)需方一次性支付全额价款,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供方收到需方货款后 日内或以需方通知为准发货,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提示:根据需要修改发货时间、方式
(2)合同签订后 3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给供方,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供方在预付款到帐后 3 日内发货。 发货后 3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 余款待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一次性支付货款总额的部货款后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票给需方。
(3)需方签收之日起 日/月内付清全部货款。(以月或者日为单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所有权转移
1.运输方式: 运费承担:()供方 ()需方 。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 发货后需方改变收货地点,导致运费增加的,需方承担增加的运费。 2.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4.签收人: 联系方式: 第 1 页 共 3 页
10%,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供方收到全
需方临时变更签收人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否则出现货物型号不符、数量短缺、包装破损等情况由需方自行承担责任。
5.所有权转移:(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的货交承运人起所有权转移给需方,实际操作时请将此提示删除)。 6.需方须于到货后 日内签收货物。
第四条 验收标准、地点 方法、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及质保 1.验收标准、方法: 见附件 地点:
2.期限:需方应自签收货物之日起 3 日内验收,并于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向供方发送书面验收报告。逾期不发送书面验收报告的,视为验收合格。
3.质保: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内,供方对标的物承担质量保证。质保期限从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货物的退换货和维修服务。 第五条 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发货,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全面履行,自供方收到需方履行通知之日起 3 日内仍不发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2. 合同生效后,供方拒不发货,经需方催促后仍不发货,需方可以解除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为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 如供方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由供方负责在日内补货,回收有质量问题货品,并且承担全部需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5.在质保期间,供方未履行维护、维修义务的,需方自行组织人员维护维修的,供方应承担需方因维修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经供方通知付款后3日内仍不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并暂停发货,需方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月息2%计付利息损失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供方有权向供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返程运费。
3.需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签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并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需方自提货物未按照供方通知的日期或者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供方实际支出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5.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损失,包括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当供方或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时间将推迟,推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供方或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需方或供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提出并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甲乙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依该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 2 页 共 3 页 30%作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合同有关的订单(含传真件)、对帐单、欠据及其他有关文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乙双方以传真件签订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采取传真件签署合同的,合同制作方应当以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向另一方发送同一版本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一份,该电子邮件不得采用附件形式。
3.地址与文件的送达:双方合同上的地址为送达地址,自文件寄出五天即视为对方已收妥。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而造成文书无法送达(如退件、拒收)的责任由未通知方自负。
4.设备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需方不得仿制或透露给第三方(按保密协议执行)。 5.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附件: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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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买卖双方义务】
一、卖方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的交货义务主要包括: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2、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3、对货物品质的担保4、对货物权利的担保5、把货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方
(一)关于卖方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1.关于交货地点:
如果未约定地点时应分情况处理:
1)涉及运输事宜的,卖方应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于买方。
2)不涉及运输事宜的,如果订立合同双方已经知道货物存放某地或将在某地制造,则在此地交货。
3)其他情况均在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货 (1998年试题)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交货地点,则意味着在卖方营业地交货.(否) 2.关于交货时间:
合同规定日期的以日期为准;
规定期间的,则在期间内交货。 合理时间以具体情况来定
(二)提供有关货物单据。:装运单据 (三)对货物品质的担保义务:(掌握) 1)货物要符合合同的规定
2)合同没有规定时,货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 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的使用用途;
? 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要求的任何特定用途
? 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模型相同。 ? 按同类货物运输方式装运
3)关于卖方承担品质担保的时间
? 在货物风险转移于买方时的任何不符合同的情形,由卖方承担责任。
? 对于有些货物要在风险转移后一段时间才能发现与合同不符的,如果缺陷在风险转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卖方仍然承担责任。
? 如果卖方违反了他的某项义务,则卖方对风险转移后的货物缺陷也要承担责任。
(四)对货物权利的担保义务:(掌握)
1. 含义:卖方要保证对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害第三人的权利,并且第三人不会向自己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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