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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项 目 内容及评分标准 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一)工作真安排部署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得0.5分。 未召开会议和制定文件进行安排部署不得分;所抽查的乡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未进行安排部署或安排部署无针对性和可操作部署 性,每处扣0.1分。 1、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县(区)、部门(行业)、乡、村、组,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每月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半年和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得0.25分。 所抽查的单位,有1处未签订责任书或责任书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扣0.1分,有1处未进行跟踪督促检查落实扣0.1分。 2、落实“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或调研,得0.25分。 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少召开1次会议(以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为准)或少1次检查扣0.1分。 3、落实“一岗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措施,每月至少深入基层开展4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政府其它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行业)的业务工作与其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总结,每月至少召开1次所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月至少深入基层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0.25分。 政府(管委会)的班子成员,有1位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以会议记录和(二)责得会议纪要为准)或少开展1次检查,扣0.05分。 任落实 4、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责,参照本项第1条、第2条的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得0.25分。 建立制度和明确职责的得0.2分,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得0.2分。制度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或职责不明确的,1处扣0.1分。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和深入基层检查次数未达到(参照本项第1条、第2条)要求的,每次扣0.05分。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得0.5分。 查1个企业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制度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费无保障扣0.25分。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至少深入车间、班组及其它作业场所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得0.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或少1次检查,扣0.1分。 (3)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分管业务的负责人每周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深入车间、班组及其它作业场所检查1次安全考核方式 分值 扣分 得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 0.5 备注 一、管理工作(20分) 查印证资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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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建设 (四)队伍建设 (五)经费保障 生产工作,得0.5分。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或少1次检查,扣0.1分。 (4)车间、班组必须做到安全隐患天天排查整治,企业必须严格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得0.5分。有1条隐患未落实整改措施不得分。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办督查制度、事前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类制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可行,并落实到位,得0.5分。 有1个单位未建立一项制度或有一项制度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扣0.1分。 按编制配齐安全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得1分。 配齐人员编制得0.5分,落实待遇得0.5分。未落实的按比例扣分。 查制度 查机构、人员、履职情况 查预算和投入情况 核查配备情况 查方案、过程记录、工作总结;查隐患管理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持证情况。 0.5 1 1 0.5 1 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百管委350万元,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满足安全生产工作所需要的经费保障),得1分。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分,经费投入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六)装件建设基本配臵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号)和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备配备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毕委?2010?35号)的规定,配齐县、乡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车辆及电脑等装备,得1分。 有1个单位装备配备不齐扣0.5分。 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上新台阶。(七)基建立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基础数据库,掌握企业数量、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安全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得0.5分。 础建设 1、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得0.2分。未组织实施的不得分。 2、建立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基础数据库,掌握企业数量、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安全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得0.3分。 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各开发区(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八)开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开发区(园区)安全,得0.5分。 发区(园管理;严把引入企业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园区建设项目“三同时”1、辖区内的各开发区(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制度规范,管理区)管理 到位得0.2分。有1项未落实不得分。 2、落实园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得0.3分。有一个项目未落实扣0.1分。 1、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得0.2分。 有一个行业领域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扣0.1分。 (九)专2、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统一隐患排查治理账表,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数据项整治 准确无误,得0.2分。 有一个单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0.1分,未规范、统一隐患排查治理账表扣0.1分,隐患排查治理的数据不准确扣0.1分。 3、建立完善、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备案制度,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全部 0.5 查资料、抽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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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十一)打非治违 (十二)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应急救援 (十四)事故查处 (十五)信息工作 (十六)其他工作 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得0.3分。 未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备案制度扣0.1分。一般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扣0.1分,有1条重大隐患不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扣0.2分。 4、按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得0.3分。 未按时报送1次扣0.1分。 对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清明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检查记录、有检查总结,得0.5分。 对重点时段的监管,缺少1次方案、记录或总结,扣0.1分。 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制度,细化“打非治违”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明确“打非治违”的职责,实现“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得0.5分。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等活动,得0.5分。 无方案、图片资料、总结不得分。 2、完成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示范工业园区,示范矿区、示范企业、示范校园、示范客运站等创建任务,得0.3分。2012年的任务经市验收合格报省命名,2013年的任务有安排、有开展工作过程记录、有明显效果。 有一项未完成扣0.1分。 3、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2012?10号)加强安全培训监管,监督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得0.2分。 有1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1分。 1、建成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矿、县(区)、市联网(双山新区、毕节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得1分。 未建成联网投入使用的不得分。 2、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相关预案,得0.1分。 未完善的不得分。 3、建立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急救援的基本数据库,得0.2分。 未建立的不得分。 4、督促生产煤矿全部建立专(兼)职矿山救护队,得0.2分。 有一个煤矿未建立不得分。 5、储备好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建立健全台账,加强管理,确保物资设备完备完好,得0.2分。 无储备、管理好应急物资的方案、记录的,不得分。 6、组织1次县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得0.2分。 无演练方案、记录、图片资料的,不得分。 7、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开展评估和监测监控,得0.1分。 有一个企业未开展评估和监测监控工作不得分。 1、按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法统计事故数据,得1分。 有1起事故瞒报、迟报、误报扣0.5分。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并按时结案,到期结案率100%,得1分。有1起事故未依法调查处理、批复结案扣0.5分。 每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每月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1篇调研文章。按时报送月总结、半年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等,得1分。 完成报送任务得0.5分;信息被《毕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采用10条以上得0.5分(采用1篇调研文章按2条信息计算),少1条扣0.1分。 1、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召开的1.4、2.1、2.19、5.14、6.7、6.25、10.21、11.3、11.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下发的文件精神,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的查阅文件、资料、0.5 现场抽查 查阅制度、资料、0.5 现场抽查 查阅资料 1 查阅资料现场检 2 查 核对查处情况 核对报送情况 查阅资料 2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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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20分) (一)煤矿 相关资料,得0.5分。 未认真落实和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按比例扣分。 2、做好接受上级检查、调研等工作,得0.5分。 在接受省的检查、调研工作中,存在明显问题,导致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通报或考核中被扣分的,该项不得分。 3、临时安排工作任务,得3分。 (1)安全生产大检查。2分。制定方案、开展检查、上报相关资料得2分。每周报送周报表,得0.5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每月按时报送月报表,得0.5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每月按时报送4条信息、2条典型案例、月工作小结、阶段小结,得0.5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抽查1年未未制定方案或方案不切合实际扣0.5分。 (2)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对“七条规定”有具体安排部署、宣贯记录、小结,得0.5分。抽查1处缺少一项扣0.1分。 (3)安全生产大战60天专项行动。制定大战60天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各行业的子方案,有开展工作记录,有工作小结,得0.5分。抽查1处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1、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得1分。 按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得1分。三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一级标准任务,有一项任务未完成,扣0.5分。 2、深化瓦斯治理,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揭煤矿井100%安装并有效使用瓦斯抽放系统,并安装自动计量检测装臵,并入安全综合监控平台,实现全程监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00%制定并落实防突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瓦斯抽采任务和利用任务,得1分。 未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与自动计量检测装臵,并入安全综合监控平台,实现全程监控的,扣0.3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100%制定并落实防突综合治理方案的,扣0.3分;瓦斯抽采任务和利用任务未完成的扣0.4分。 3、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单列技改矿井等要针对水害特点制定防治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和人员,得0.5分。 未制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配备相应的装备人员的不得分。 查阅资4、着力加强煤矿顶板管理,按照《贵州省小型煤矿顶板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支护改革,得0.5分。 未制定煤矿支护改革方案,无开展工作的记录不得分。 料、现场5、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八大系统”建设。2013年6月底前,所有生产矿井按要求建成检查 井下安全避险“八大系统”,建设矿井同步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八大系统”,得0.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6、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4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60%以上,得0.5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7、10月底前建成县级煤矿安全综合监控信息平台,并与辖区内所有煤矿联网,确保正常运转,得1分。未建成的不得分,建成后未联网的,扣0.5分。 8、督促所有煤矿严格执行《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禁令》和有关现场管理的“五个规定”及“四个100%”规定,得0.5分。有1个煤矿未严格执行的,扣0.1分。 9、推进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完成市下达的煤矿关闭任务,做好已公告关闭煤矿的现场关闭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得0.5分。关闭任务未完成的不得分;对已公告关闭煤矿未按要求做好现场关闭工作的,1个扣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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