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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案流程:进入森鑫源学校官网(www.szsxy.cn),点击首页右中侧“招生备案”,输入相关信息发送即备案成功。 6、会员提供给我校的学员信息有效期为从我校接到相关信息备案之日起一个月(30天)内有效,有效期内学员未完成报名,会员要及时或提前一两天重新备案,否则信息视为无效。
7、会员亲自带领新学员来本校报名的,可在学员报名的同时,填写本人备案信息交给前台即时备案。
第五条 对接工作
1、学校应及时把最新招生信息、专业手册传送至会员,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蒙蔽或欺骗他人。 2、校方要对会员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培训,会员可到学校与教师交流、试听课、与学员面谈沟通。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学校支付给会员的提成奖励,以招生人数计算,每报名一个学员,按实际收取学费的20%进行结算,详情参考《各专业收费明细表》及招生简章。 2、会员每月8日前提供上月报名学员的名单(含学员姓名、联系方式、报读专业),填写《招生提成奖励表》,交给学校前台转校备案人员,双方每月8-15日核对上月咨询报名情况,经双方确认签字后,16-20日进行费用结算。结算时间从学员报名当天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作自动放弃领取提成奖励处理。 第七条 重单、撞单协定
1、如会员提供给学校新学员名单如与我校的员工、其它合作网站、机构、个人提供的名单重复,则以第一时间提供名单的为结算方,我校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备案人员,以QQ方式为会员备案。双方备案原始信息要保留三个月。 2、提成奖励只支付一方,如有争议,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学校按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裁决。
第八条 特殊学员的处理
1、会员介绍学员中如果是森鑫源学校的老学员(证明材料之一:学员管理系统查到姓名、学员证、学费单、报名资料、考试资料),我校不用支付提成奖励给会员。
2、会员提供给我校的学员,如果是政府部门安排过来培训,培训费由政府部门支付、补贴,不属支付提成奖励的范围。
第九条 学费优惠规定
1、如新学员提出学费优惠申请,经批准给予优惠,凡低于规定的学费优惠,不予以计算招生奖励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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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要如实向会员提供报名情况,会员如发现故意隐瞒实际成功报名人数,有权提出退出会员,按实际提成奖励的双倍进行索赔。
第十条 相关说明
1、会员按本办法获得提成,不再享受原《会员制度》的各项规定。 2、从会员备案之日起,等同于已承诺遵守《会员招生提成奖励办法》各项规定。
3、本《会员招生提成奖励办法》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开始试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所有。
4、社会人员,经认定可参考《会员招生提成奖励办法》实行奖励。
第四章 学校内部激励招生提成方案
(略)
第五章 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 第一节 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
(本校员工适用)
为突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历教育招生瓶颈,鼓励各本校员工的招生热情,学校推出新的招生提成激励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师、招生员、管理人员,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招生提成比例
招生梯度提成:当年招生1到5人按6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6到10 人按800元/人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11人及以上按1200元/人奖励招生员。
第二条 生源的确认
1、本招生提成采用备案制,即员工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的内容: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和预报专业。
2、招生员提供给校方的学员信息有效期为从校方接到备案信息之日起30天内有效,有效期内学员未完成报各,招生员要提前一两天重新备案,否则信息视为无效。
3、备案原始信息双方要保留至提成费结算完毕之日。
4、对直接来学校报名的学生不得计入本人的招生人数,违者将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备案信息如与校外招生员的备案信息重复,则以第一时间备案方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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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第三条 支付时间与退费处理 1、支付时间
1)招生提成将在下月5日前由各招生员填写《月报名学员统计表》,交备案人员、前台进行报名收费确认、学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结算相应部分提成。
2)招生提成费用分两次支付:每月初前支付上个月相应招生提成,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支付剩余的提成。
3)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相应招生提成按400元/人支付,剩余部分等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全部付清。
2、退费处理
1)本校员工如所招学员因中途退学、考试而未被录取等任何原因造成不交第一年学费,要在学生退费当月退回第一阶段的提成费。
2)中途离职的员工,要从工资中支付已领取的招生提成,学员交第一年学费后,再领取招生提成。如果学员交了第一年学费后提出退学的本校员工不需退回招生提成。
第二节 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
(适用学员及其它人员)
为突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历教育招生瓶颈,鼓励我校新老学员及其他人员的招生热情,学校推出新的招生提成激励办法,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招生提成比例
1、个人招生提成以年为单位进行累计;
2、招生梯度提成:当年招生1到5人按6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6到10人按800元/人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11人及以上按1200元/人奖励招生员。
第二条 生源的确认
1、本招生提成采用备案制,即招生员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的内容: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和预报专业。
2、老学员的确认为学校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学员管理系统查到姓名、学员证、学费单、报名资料、考试资料,不属支付代理费用的范围,学校不用支付代理费给招生员。
3、招生员提供给校方的学员信息有效期为从校方接到备案信息之日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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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有效,超过有效期3天内,招生员要重新备案,否则信息视为无效。 第三条 重单、撞单处理
1、如招生方提供给学校意向名单如与校方的其它合作单位、人个提供的名单重复,则以第一时间提供备案名单方为结算方,校方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备案人员,以QQ、短信、微信等方式准确及时为招生员备案。备案信息要保留至提成费结算完毕之日。
2、招生代理费只支付一方,如有争议,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学校按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裁决。
第三条 支付时间与退费处理 1、支付时间
1)招生提成将在下月5日前由招生员填写《月报名学员统计表》交备案人员处,备案人员交前台进行报名收费确认、学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结算当月部份提成。
2)招生提成费用分两次支付;每初支付上个月的部份招生提成;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支付剩余的提成费用。
3)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招生提成按400元/人支付、剩余部份是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全部付清。
2、退费处理
所招学员因中途退学、考试而未被录取等任何原因造成不交第一年学费,不用退还第一阶段的提成费。
第三节 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
(培训机构适用)
为突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历教育招生瓶颈,与培训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成人高考招生活动,学校推出新的招生提成激励办法,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第 一条 招生提成比例
1、机构招生提成以年为单位进行累计。 2、招生梯度提成:
1)招生梯度提成:当年招生1到5人按6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6到10人按800元/人奖励培训机构。
2)年度招生11到25人按13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培训机构;当年招生26到45人按1500元/人奖励培训机构;当年招生46人以上按1800元/人奖励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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