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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
2)因法律政策规定、试用期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由专业负责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称之为辞退。
3)因合同期满所产生的终止劳动关系行为。 第三条 辞职
1、辞职指员工本人不适应本职位工作或本人不愿意继续在合作专业工作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2、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者,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3、员工于试用期满后的合同期提出辞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4、员工离职申请程序为:由本人亲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当天要与学校直接主管报告。
5、离职将近到期前两天,员工凭书面的交接清单及申请书,亲自交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6、员工必须按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手续办理完整后方能正式离开学校。
7、对未办妥交接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员工,专业负责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 辞退
由合作专业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称之为辞退,被被辞退员工与专业负责人不作任何工资、经济等方面的补偿。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试工不合格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试工不合格: 1、表述经历与实际经历有较大差距 2、岗位技能不达标 3、薪酬要求与技术差距较大 4、提供假证据上班 5、试工任务不达标
6、合作专业要求的身体素质无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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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签订目标责任书及相关法律性合同 8、工作期间符合辞退条件
二、岗位不胜任,经三次培训后仍不胜任 有以下情形的,视为不胜任岗位: 1、不具备必要的身体条件。 2、不具备必要的上岗资格与礼仪要求 3、不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保证 5、不具备必要的岗位知识或技能
6、连续三个月工作任务不达标,给合作专业造成损失 7、出现语言、礼仪、行为等给合作专业造成极大伤害 三、严重违反合作专业纪律
1、合作专业负责人参考《教学事故控制管理》,被认定为较大教学事故,事故系数为3及以上。
2、合作专业负责人参考《工作事故控制管理》,被认定为一级工作事故。
第二十二章 员工签名
《管理条例》例共二十一章,分别是:
总 则、学校安全、消防管理、学校对外激励招生提成方案、学校内部激励招生提成方案、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学员交费优惠管理、团体报名管理、学员欠款管理、学校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合作专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任课教师管理、监考员工作职责、工作安排及岗位职责、后勤管理、员工薪酬管理、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教学事故控制管理、工作事故控制管理、学校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合作专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其中每一条都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经全体员工讨论修改,与学校工会组织多次协商确定。《管理条例》已在学校办公场所及学校QQ群(群号:48928364)公示。
学校校长、学校主任对管理条进行了多次培训解读,本人已经清晰理解每一条所表达的意思,承诺坚决执行,特此签署如下内容,以示确认。
员工签名 工作岗位 签名日期及地点 员工签名 工作岗位 签名日期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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