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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泉乡卫生院2010年度消防、治安、医疗卫生责任者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全面加强我院安全生产的领导,明确干部职工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遏制事故,确保医疗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我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特签订2010年干部职工消防、治安、医疗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实现本单位无火灾、治安、医疗事故。
二、建立健全消防、治安、医疗卫生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治安、义务消防队并制定其工资制度。 2、继续加强医护值班、交接班制度,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入值班日志。院总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及时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
3、义务消防队应与镇政府、派出所组织的义务消防队配合,并努力提高消防队素质。
三、开展防火、防盗、防医疗事故的检查,消除各种事故的隐患。
1、建立防事故的检查制度,每日安排的值班人员应全面负起检查与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取得解决。
四、开展防火、防盗、防医疗卫生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提高干部
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消防设备、器械的管理和配备,备足消防水、消防沙和干粉灭火器。
六、安全保卫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轮到白天和晚上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搞好当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2、本单位职工要关好门户,检查火源、电源,及时避免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3、出纳现金和收费现金应规定存入银行。
4、药库、药房及各科室、职工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等容易发生火患的器具。
5、非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外)留在本单位过夜,必须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取的批准。
6、本单位干部职工应教育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奖惩办法。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参加防火、防事故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安全保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和其他事故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二)、凡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械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2、违反消防法规和医疗卫生安全规定的。 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增改的。
4、违反本责任状第六条“安全保卫岗位责任”而造成事故的。 5、不履行消防、治安、医疗卫生安全责任而造成事故的。
2010全院干部职工签字:富泉乡卫生院 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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