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家庄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兽药GSP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严审批。对兽药GSP施行前已有的兽药经营单位,要做好与兽药GSP的对接工作。要根据辖区兽药经营主体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先城市后乡村的原则,逐步对现有的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检查,成熟一批,验收一批,达不到兽药GSP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后具备条件的要及时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要积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改造,对不具备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力争通过兽药GSP制度的实施,淘汰不符合兽药GSP标准的零售企业,有效调整兽药经营业结构。
(六)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兽药GSP实施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较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用于此项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的筹措,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检查员的差旅等费用支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深入开展。
主题词:动物 防疫 通知 抄 送:市畜牧行政执法支队、市兽药监察所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抄报: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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