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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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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 0:57:17

可口可乐:劳务派遣风波

1.可口可乐公司介绍:

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 Company)成立于1892年,总部设在美国乔亚州亚特兰大,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以及全球前三大饮料的二项(可口可乐排名第一,百事可乐第二,低热量可口可乐第三),可口可乐在200个国家拥有160种饮料品牌,包括汽水、运动饮料、乳类饮品、果汁、茶和咖啡,亦是全球最大的果汁饮料经销商(包括Minute Maid品牌)。

2.案例陈述:

被指劳务派遣员工处境糟糕,这家全球饮料业巨头被几名中国大学生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几位中国大学生的心目中,这次可口可乐公司绝对称不上是最佳雇主了。

2008年12月12日,“大学生关注可口可乐小组”在网上公布了一份28页的《可口可乐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全球最大、最受尊敬的饮料公司正在中国故意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可口可乐中国系统存在大量派遣工,这些工人处于公司最底层,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甚至克扣。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杨郑君等9位大学生经历一个月时间,通过打工和采访形式完成了对可口可乐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的调查,调查的结论令他们感觉“失望和震惊”。例如在他们的报告中,装瓶厂之一的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的派遣工比例在旺季可达到90%,月工作时长最多可达到330小时,工资却低于最低标准,很多人还未上任何保险。

大学生还发表了《致姚明和刘翔的公开信》,希望能依靠代言人和公众人物对可口可乐公司施加压力,以改善工人的处境。

可口可乐公司公关部人士表示会尽快了解真相,而被调查的主角之一杭州中萃随后对此做出了书面回应,驳斥的方面包括:鉴于饮料生产行业的季节特性要求,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少部分派遣工作为用工补充,但比例从未超过雇员总数(2692人)的43%;派遣工工资从未低于国家和地方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劳动合同按时发放;该企业所有用工在签订合同后均按国家法律规定投保五险,每个雇员均有独立的保险号等。

12月16日,可口可乐总公司及被调查的4个工厂均发表声明,对调查报告指责的“非法收取进厂费”、“克扣、拖欠派遣工人工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工伤没人管,工人被人打”、“工人吃不饱饭,伙食极差”、“挨打挨骂!超长时间加班,休息时间少”,“工作强度极大,不买保险”等问题,一一予以否定。

大学生的私下调查和公司的回应是否还原了更多的真实性,这还需要进一步证实。但是,这次事件的发生却折射出中国劳动派遣与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着问题。

3.焦点问题分析

一、对劳动派遣适用那些岗位的争议

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而劳务派遣公司又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集体合同,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这种形式更加灵活、成本更低,也可以避免更多的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这份调查报告称,很多派遣工在可口可乐装瓶厂工作时间都在两年以上,最长甚至达10年。并且很多工作岗位都是长期性、基础性而非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

但是,可口可乐公司却回应说鉴于饮料生产行业的季节特性要求,杭州中萃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少部分派遣工作为用工补充,但比例从未超过雇员总数(2692人)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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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派遣员工占公司用工总人数的21%。而且,每年旺季用工不等于长期用工,生产线上大部分是派遣工,不代表整个工厂大量使用派遣工。

事实上,这也就折射出了劳动合同法的漏洞。2008年5月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试图对“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作出规定:草案第三十八条称,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但这一条在今年9月1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被删除。另外,对劳动派遣工占公司甚至是某个生产部门的比例是否也应该有所规定呢?这也是未来劳动合同法亟需完善的地方。

二、关于加班时间的争论

可口可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否可行?是否合法?虽然可口可乐公司相应回应中明确说明劳务派遣员工办理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但办理了审批手续是否等于可口可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没有损害劳务派遣员工的利益?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我们对照可口可乐调查报告所介绍的广州装瓶厂的工作时间为例的话(前提为广州装瓶厂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一、二、三月为一个季度,之后月份依次类推),那么在2008年7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为312小时。按照2008年7月的工作时间计算,其中休息日为8天,实际工作天数应该为23天,单月超过的工作时间为128小时。由于8、9月不是生产淡季,综合平均计算下来单月的加班时间已经严重超过了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标准。这也说明可口可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没有履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而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如何结算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三、关于用工单位与劳动派遣单位关系的质疑

事实上,《可口可乐调查报告》中除了对包括克扣、拖欠工资、劳动合同违法和信息隐瞒、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超长时间加班、职工安全防护措施缺乏等八个方面提出指控外,同时也指出“劳务派遣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可口可乐对此却不管不问”。

报告发表后,可口可乐东莞厂表示,已经对派遣工的伙食进行改进。东莞厂在声明中表示,对派遣工未能吃到东莞厂给付东区人力资源每人每天16.5元的伙食标准的问题,该公司已责成派遣单位立即加以纠正改进。并派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管理派遣工的伙食,并采取措施,保证了派遣工吃饱吃好。

尽管如此,派遣工人的利益已经受到了损害,报告中提到许多问题,虽然有些偏颇,但是却反映目前劳动派遣制度上存在着一些漏洞,使得很多企业利用它们钻了法律的空子。

4.思考总结

人才派遣服务可以通过为公司提供灵活的用人方案,提高其商业运作效率及企业管理的弹性。一些公司会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降低人力成本,从而提升公司财报业绩。派遣员工以及其他弹性制员工在发达国家中普遍存在,人力资源公司万宝盛华估计派遣员工在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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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占公司总用工人数的20%。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在人力资本投入方面经受较大的压力,更多的中国公司开始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雇佣员工。一些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期望劳务派遣公司的集体合同能够帮他们争取到公平的薪资水平和保险保障,但实际情况中常常不尽如 人意。可口可乐公司此次劳务派遣风波的根源亦在于此。

事实上,可口可乐公司提供的待遇其实在业内已经算是不错的了,但是也存在着重重的问题,这就表明我国目前的劳动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就目前的一些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单位更加把劳动派遣作为一种逃避责任和降低用人成本的方式,出现了“逆向派遣”等形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用工顺序,也极大的打击了一部分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建康发展。由此看来,劳务派遣的有序管理,涉及的不仅是一些劳动者的待遇问题,也是能否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和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的有效保障。

所以笔者认为,尽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确定了劳动派遣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待规范。

从2007年12月28日《工人日报》刊登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务派遣用工有了明确标准》(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2/28/content_7326787.htm)得到答案,即: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但这一条在9月1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被删除。

出现上述这一情况,利益集团的游说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目前我国缺乏国家层面的工作分析系统,清晰界定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等,使得法律制定者在界定这些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时确实有一定难度。必须进一步细化劳动派遣适用的行业、职业、岗位类型,加强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的责任,原则上,用人单位固定的主要工种或者岗位不能接受劳务派遣方式,能使用正式员工的不应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国外给了我们很好的借鉴。例如,法国的劳动力派遣行为通常适用于临时性工作岗位,并对临时性工作岗位进行了列举规定,如替代缺勤地和劳动合同中止的劳动者的工作;企业经营活动临时增加的工作、具有季节性特点的工作等,同时禁止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岗位使用派遣劳动力。日本劳动派遣最初仅限于制造业,后放宽到医疗服务领域、医院、诊疗所、助产所、老人照顾等业务领域。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劳动派遣形式还须在法律和制度上加以完善。其中其用工形式的规范化最主要的争论还是体现在对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岗位的界定上,这就需要职位分析和岗位分类系统等的建立。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实现同工同酬的可能性,从而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5.参考文献

[1]张威武,劳务派遣无序发展“架空”劳动合同法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0年第10期

[2]秦文献,论逆向劳务派遣的法律效力,企业经济2010年第10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ongsifalunwen/10079_2.html [5]人民网http://mnc.people.com.cn/GB/8538017.html [6]人民网http://mnc.people.com.cn/GB/853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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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劳务派遣风波 1.可口可乐公司介绍: 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 Company)成立于1892年,总部设在美国乔亚州亚特兰大,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以及全球前三大饮料的二项(可口可乐排名第一,百事可乐第二,低热量可口可乐第三),可口可乐在200个国家拥有160种饮料品牌,包括汽水、运动饮料、乳类饮品、果汁、茶和咖啡,亦是全球最大的果汁饮料经销商(包括Minute Maid品牌)。 2.案例陈述: 被指劳务派遣员工处境糟糕,这家全球饮料业巨头被几名中国大学生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几位中国大学生的心目中,这次可口可乐公司绝对称不上是最佳雇主了。 2008年12月12日,“大学生关注可口可乐小组”在网上公布了一份28页的《可口可乐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全球最大、最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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