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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患者等待检查结果时间措施及规定
为切实提高诊疗效率,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诊体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采用不同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为减轻病人重复检查带来的精神及经济双重负担,我院规定凡通过黄冈市卫生局医学检验放射检查首批结果互认单位的医院所出具的检查放射结果在其有效时间内不再重复检查,其采信度等同于本院所出具检查结果。本院医生不得以非本院检查为理由进行重复检查。
第二条 医院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缩短病人等待检查结果时间。通过LIS、HIS、PACS与电子病历系统的有效整合,方便病房医生及时掌握患者检查结果,缩短病人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
第三条 坚持全年错时工作制,住院病人安排在非门诊高峰期间检查。
第四条 进一步做好预约诊疗试点工作,加大预约诊疗的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预约诊疗工作,引导患者走预约诊疗之路,引导患者不同时间段就诊,减少就诊高峰峰值,通过有序诊疗缩短患者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
第五条 所有诊室必须通过排队叫号系统进行门诊诊疗工作,门诊医生每次只能叫一个患者进入诊室就诊,不得同时呼叫多个病人,保证门诊就诊秩序与质量,通过缩短患者就诊时间以
减少患者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
第六条 影像检查、超声检查、化验检查等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通过全天候提供检查保证患者随到随做,防止积压患者,以有效缩短患者等待检查结果时间。
第七条 所有医技科室及其它辅助检查科室都设专人负责检查结果查询,并提供现场、电话等结果查询服务。
第八条 体检病人的常规检查(包括B超、心电图等)都在体检中心完成,通过有效分流,减少医技科室就诊患者数量,缩短患者等候检查结果时间。
第九条 急诊病人、需要特殊准备的病人及有困难病人单独诊室检查。
第十条 各医技科室及辅助检查科室必须向病人承诺取报告时间,保证普通门诊最迟一小时发报告,急诊患者最迟半小时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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