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立信-经济法1-12 知识点整理

立信-经济法1-12 知识点整理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5/4 16:27:19

设立手续和公司组织结构的简易性 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

4.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5.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还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三.股东会及股东会的职权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

主要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会,向其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重要方案:包括年度预决算方案、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资减资方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4.决定公司组织事项:包括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监事会的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⑥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 资格: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八.哪些事项需要董事会多数同意(这个没找到。。。)

九.股份有限公司

1.含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特征:股东就所持股份对公司负责 公司具有资合性------股东身份不受限制 公司具有开放性

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发起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下列情形除外: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十一.特殊身份股东股份转让(是在P138么?找不到!)

十二.监事会

1.人数: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任职资格:与董事基本一致,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兼任监事。 3.任期: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监事会的会议制度(教材P150)

十三.哪些人有资格召开监事会会议(教材P149)

监事会主席召开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十四.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特殊规定

1. 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依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规定的出资额。

2.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

明。

十五.股东对债务的承担问题(教材P121)

十六. 盈余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2.依法缴纳所得税 3.提取法定公积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十七.法定公积金提取的比例和条件(教材P152) 第十二章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要约

1.要约的构成要件:(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承诺

1.承诺构成的条件:

(1)承诺应在承诺期间内到达要约人; (2)承诺应与要约内容一致。 2.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搜索更多关于: 立信-经济法1-12 知识点整理 的文档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设立手续和公司组织结构的简易性 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 4.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5.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还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三.股东会及股东会的职权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 主要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