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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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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4 22:16:29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班:

助学贷款工作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持续做好该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途径。我校学生2017-2018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途径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诚信教育。各班认真组织拟贷款本班学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PPT,已上传到群里)和《云南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校政发【2016】97号),同时开展贷款诚信、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主题活动。

三、续贷申请及审核。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凡有续贷需求(或拟首次贷款)的学生,需在5月3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完成续贷申明(或贷款申请)的填写和个人信息维护工作。学校将于6月1日前完成续贷申请的审核。从本年度开始,因不按时提交续贷申请,不认真填写续贷申明,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将无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对2014年中申请贷款成功的学生办理续贷,于7月1日后进入华安学贷保险网,用户登陆后,按要求提交并打印续贷确认书。

四、生源地贷款申请现场受理时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一般为每年7月开始受理,请学生具体注意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

通知,按照其通知时间及时办理。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需现场受理。

五、合同回执信息录入:下学年开学后,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及受理证明返校报到,将贷款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学院到学生处资助科统一办理电子回执;少数需要纸质回执的(如:农村信用社、地方银行等),学生可直接到资助科登记办理。

六、贷款类型及办理基本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再次贷款学生

(1)本人申请: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注意:因该申请信息中的“续贷声明”需高校网上审核,学生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贷款申请。

注意: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学校审核通过,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高校审核未通过或者不维护信息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谢绝贷款。

(2)办理方式:携带申请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3)出示证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2、首次贷款学生

(1)本人申请: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2)办理方式:携带申请材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3)出示证件: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提交材料:高校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二)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做续贷,即只针对2013、2014两年中申请贷款成功的学生办理续贷。续贷学生于7月1日后进入华安学贷保险网(),用户登陆后,按要求提交并打印续贷确认书,下学年开学后交班级,统一到院、校办理电子回执。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

(三)其他地方银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校少部分学生涉及其他地方银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因目前没有明确的操作办法和流程,再次续贷或首次贷款学生请务必咨询生源地教育局助学贷款中心,按其要求及时办理。

(四)以上基本办理流程供师生学习参考,具体请以生源地资助中心当年通知要求为准。

七、我校接受其他地方银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

账户信息如下:高校名称: 云南农业大学;开户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支行网点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开户行行号:201731000014;高校帐户名:云南农业大学;高校帐号:53101560052370470000。

注意:贷款学生务必核对该账号,其他账号不再接受贷款发放。要求放贷银行在附言中注明贷款人姓名、学院、学号等信息。

八、助学贷款办理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免费呼叫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助学贷款专线:

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分行(华安学贷保险)呼叫中心: 华安学贷保险助学贷款专线:

附件:2017年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操作指引

云南农业大学水利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7年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操作指引

2017年云南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开展时间为:7月1日—10月31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省内学生:

1.学生登陆网上自助系统,进入“打印资料”模块,打印续贷确认书(7月1日开放打印);

2.学生携带续贷确认书至高校,由高校老师根据续贷确认书在线确认高校回执。

(云南省内高校老师收到学生交来的续贷确认书之后,登陆高校系统,为学生在线确认并提交电子回执。) 省外学生:

1. 学生登陆网上自助系统,进入“回执填写/续贷确认”模块,完善续贷信息并提交;

2. 进入“打印资料”模块,打印纸质回执(7月1日开放打印);学生携带纸质回执联系高校老师盖章,并将盖章后的纸质回执寄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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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班: 助学贷款工作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持续做好该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途径。我校学生2017-2018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途径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诚信教育。各班认真组织拟贷款本班学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PPT,已上传到群里)和《云南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校政发【2016】97号),同时开展贷款诚信、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主题活动。 三、续贷申请及审核。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凡有续贷需求(或拟首次贷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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