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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
为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手术风险,凡涉及重大手术必须实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1.审批范围:
1.1.危险性大、疑难病历、特殊手术、破坏性手术、本院新开展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病情危重又必须进行的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科室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
1.2.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手术失败后再次手术、手术后遗症再次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1.3.切除器官和组织后可能导致容貌外观改变或残疾(功能障碍)的手术;
1.4.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手术审批按照手术类别决定);
1.5.有潜在的引起医疗争议、司法诉讼的手术,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1.6.其他,如高龄患者、伴随严重其他疾病等。 2.报告审批程序:
2.1.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要求,所有重大手术,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进行术前讨论,此类手术的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
医务科派人参加。
2.2.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充分评估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拟定出具体的抢救措施。 2.3.讨论后由经管医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科主任及会诊医生签署意见后,报告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审批备案。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决定手术者。
2.4.急诊手术应向科室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和医院总值班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2.5.医务科负责审核“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批准签字前必须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小结等。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报告单”相应栏签字。如情况特殊,或认为需业务院长审签者,由医务部上报上级审签,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
2.6.对属于新手术的病例,执行《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2017年1月修订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流程
疑难或重大手术 完善检查 病情评估 相关科室会诊 申报医务科 分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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