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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国道108线指挥部将解除与监理单位的合同,没收其保证金,清除出场,登报曝光,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者,国道108线指挥部扣除监理单位1-10万元违约金,并将责任监理工程师清理出场。
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千元(含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监理单位除应按合同向国道108线指挥部赔偿外,国道108线指挥部部扣除监理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违约金,并通报批评。
5、环保及水保控制
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国道108线指挥部将解除与监理单位的合同,没收其保证金,清除出场,登报曝光,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者,国道108线指挥部扣除监理单位1-10万元违约金,将责任监理工程师清除出场。
由于监理人员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千元(含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
者,国道108线指挥部部扣除监理单位1万元以下违约金,并通报批评。
以上违约金全部从进度付款中扣回,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通报至全线、上级主管部门,甚至媒体公开曝光。情节特别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质,终止监理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金。
(四)提出的优化设计方案,如保证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根据其效益情况,国道108线指挥部部将给予提出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国道108线指挥部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参照省道董榆线管理办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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