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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厂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企业资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生产能力等),经工区主任和分管科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材料采购进场后,按规格、型号、出厂日期等分批堆放整齐后并铭牌示意,做好材料进场台帐,由材料供应部门进行初检,即检查出厂合格证、外观、数量等。 8.2.1.2 进场材料验收、试验
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并通过初检后,由专职质量员进行复检,即对材料的外观、出厂合格证、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复检合格后,做好复检台帐,并通知试验员按照《实验类别及取样细则》对材料进行抽样试验。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检。
材料必须要求有相应质保书和合格证书,进场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并按照规定对材料见证取样试验。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格按照程序规定退货或降级处理,并作好记录。 8.2.1.3 材料的跟踪管理
对于关键材料(钢材、混凝土、砖等)进行严格的进货、检测、领用等管理程序,并建立相应的材料跟踪管理台帐,做到工程材料具有质量的可靠性和使用的可追溯性。 8.2.2 加强过程控制 8.2.2.1 开工前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填写施工人员技术(上岗)资格登记表报审,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开工报告。根据施工图纸、工程特点、现场条件和自身实际,结合规范、设计要求,由施工技术员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并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质量员根据设计图纸、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在检验计划中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性质、参验单位、检验所需提供资料等事项,并报甲方审查、批准。 8.2.2.2 施工过程中
施工过程中,①对施工程序进行检查控制,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施工程序及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②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复查控制,检查实际操作人员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和资格要求;③对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检查施工中是否按标准、规范、程序等要求及时作了质量记录;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符合《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④加强对不合格品(项)处理的管理,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不合格品(项),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和正确记录;⑤加强三级验收制度,随着施工进展,根据预先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及时进行三级验收签证。在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程序文件”规定做到封闭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做到即时整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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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复检,当场封闭,对需要延时和限期整改的问题,由部位质量员填写通知单,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每份通知单必须有回单和复查记录,以确保工程移交不留质量隐患。 8.2.2.3 工程完工或阶段性完工后,按“程序文件”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和产品保护工作,直
到移交工作完成。
8.2.2.4 加强日常质检活动,质量科作为工区质量管理常设机构,每日认真按已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工程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8.2.2.5 取样试验工作:包括原材料、焊接、混凝土取样工作等。
8.2.2.6 定位记录工作:包括轴线、标高控制点及传递点,测点经三级验收后报监理复测。 8.2.2.7 隐检工作: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基础工程、避雷接地网(针)、埋件埋管、直螺
纹连接等隐蔽验收项目,经内部检查合格后再通过监理单位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8.2.2.8 配置合理充足的资源,包括技术人员、劳动力、材料、机具、设施及资金等以满足
工程质量按计划实施的需求。
8.3 管理措施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基层,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把质量管理贯彻到施工的始终。其中项目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另外配置主施工员一名,主质量员一名,同时根据工程施工管理需要,在不同的阶段增加质量、施工技术员(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另外在各施工班组(队)各设班组(队)兼职质量员一名。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将采用先进的项目法管理和ISO9002国际标准,建立了以项目经理全面管理,总工负责,各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的质量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质量活动与标准要求的对应关系(表);同时执行公司《质量保证手册》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基础上,为了更适应电力工程建设配套制定或完善了一系列的相应文件、程序和制度,主要有:
《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网络图及目标》、《职工培训和考核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不合格项处理制度》、《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原材料跟踪管理细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细则》、《试验类别及取样细则》、《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外供商品砼质量管理细则》、《计量管理细则》、《砼搅拌系统称量装置的管理与检验细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九、强制性条文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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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土建 标准号 GB50300-2001 GB 50202—2002 GB 50204—2002 JGJ 52—92 JGJ 53—92 GBJ 119—88 JGJ 55—2000 GB50205-2001 JGJ 81—2002 GB50203-2002 JGJ 98—2000 GB 50207—2002 GB 50208—2002 GB 50209—2002 GB 50210—2001 9.1、地基与基础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9.1.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保证措施: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土方开挖的顺序,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9.1.2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表7.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三级基坑
标准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5 8 10 43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3 6 10 3 6 8 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保证措施:按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执行尊守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9.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9.2.1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保证措施:严格执行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做好重要部位的检查。严格执行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要求执行。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9.3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保证措施:施工时严格执行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 9.4、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5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保证措施: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施工时严格执行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材料供应时严格按施工荷载计算执行采购优质模板。
9.6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保证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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