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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7〕65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举行,分为中级、初级两个级别,分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两个科目。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日程
安排如下: 上午9:00—12: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10月2100 日 级) 下午2:00—5: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00 初级)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其中: 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
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上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上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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