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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外新招聘员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为一至三个月。公司区分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工资。新员工入职时,双方可议定转正工资,对于特殊岗位确实无法先议定转正工资的,可先议定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后确定转正工资。
三、现有老员工薪酬:
老员工薪酬确定:薪酬改革过渡期,老员工以现有(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后的额度按就高原则确定岗位薪资等级。
四、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暂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暂时由副总经理负责)执行。
4、年度调薪时间: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资料申报与审查期,1月1日为公司调薪生效日。
第七章 工资核算与发放
一、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2、薪酬支付时间:原则上员工当月工资需在次月15号前发放,最迟不得超出次月22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二、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三、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四、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1、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4、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5、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6、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7、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8、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 薪酬组织管理
一、薪酬管理权限: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具体细化内容参考公司详细薪酬标准,公司对该管理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薪酬保密管理:
1、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贡献的目的,实行以责任、能力、贡献、绩效为核薪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为引导员工进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工资保密规定。
2、所有员工的工资薪级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部以《薪酬通知单》书面知会员工本人,并进行确认存档。
3、各级主管应引导下属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各级员工的工资除人力行政部/管理部负责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相关核薪人员、特定主管人员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如有违反,予以扣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作降职、调职或解雇处分;任何员工探询他人工资或向他人泄露工资情况的,将视为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负面影响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及不听制止的,可予降职、降薪或解雇处分。
4、任何员工对本人工资如有疑问或异议,应报请直属主管向人力行政部/管理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5、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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