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 跟单托收业务各方风险规避的思考

正文 - 跟单托收业务各方风险规避的思考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5/8 3:14:54

资料中无法找到,银行信誉无法掌握,因此有关业务人员将此情况通知出口商,建议更换代收行,由中行选择指定,但出口商为了不影响贸易,再加上认为D/P交单没问题,因此要求中行按原条件办理。单据寄出后,代收行非但没有按照托收规则办理,而且与进口商一起进行诈骗,先是提出变D/P远期为D/A要求,被拒绝后又提出退单的要求,但据船舶公司查明,进口商早就凭提单向船公司提了货,代收行那里根本就没有单据,最终导致了出口商钱货两空的结局①。

(二)进口商所面临的风险

跟单托收业务中,由于银行并不担保出口人会按买卖合同交货,即使银行审核了单据并要求出口人做到“单同一致”,也仅仅是单据表现与合同一致,而非实质的一致,因此,进口商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履约风险。在按合同规定对出口方收款人通过银行提示的单据付款或承兑后,凭单据提取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比如某进出口商签订一批生丝合同,订价为USD18万D/A30天远期交单,而托收指示书中交单方式改为D/P即期。进口商声称,出口方货物迟发1个月,一时无法销售处理,市场行情跌落,因此,他要求降价为USD16万,交单方式应按合同D/A30 days sight。经代收行向托收行去电后,出口方最终同意,货物降价为USD16万,但交单方式仍为D/P sight,进口商接受了这一条件指示银行按降价后的金额付出。可是,几天后进口方匆匆找到银行总经理,称单据上所描述的货物为生丝(silk);而实际上收到的是棉花(cotton)②。

第二,在远期付款交单项下,承兑了汇票后,到期不能从代收行处取得单据,而自己却承担了到期付款的责任。D/P远期指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D/P远期托收是目前我国出口业务中较常见的结算方式,是托收业务中D/P(付款交单)的一种。D/P远期在具体办理时主要有三种形式:(1)见票后XX天付款;(2)装运后XX天付款;(3)出票后XX天付款。一般做法是当托收单据到达代收行柜台后,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单据,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单据仍由代收行保存,直至到期日代收行才凭进口商付款释放单据,进口商凭以提货。采用这种方式一般基于货物在航程中要耽误一定时间,在单据到达代收行时可能货物尚未到港,且出口商对进口商资信不甚了解,不愿其凭承兑便获得单据。所以进口商在承兑汇票后也承担了到期付款的责任。

史亚荣:《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研究》,《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2卷2006年第1期。 ②

仲鑫著:《国际贸易实务——交易程序、磋商内容、案例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第157页。

第9页(共17 页)

(三)银行方面所面临的风险

其一,托收指示书是委托人和托收行的委托协议。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都是按照托收指示书来办理的,但如果银行没有按照托收指示书来办理的话,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受托的银行应根据指示书办理相关业务。例如,2005年4月17日,A银行收到B公司的一份托收申请,付款人为印度C公司,代收行为印度D银行。由于B公司已在A银行办理过多次托收业务,且代收行一直为印度E银行,A银行未严格按照申请书内容操作,而是按照以往的记录选择了E银行为代收行。寄单后,A银行发现代收行名称不符,即要求快递公司将单据直接改送D银行,但几天后A银行收到了E银行的退单,原来E银行已收到了此份单据并将其退还给A银行,A银行立即重新寄单至D银行,由于银行与客户及时沟通及全力合作,没有造成损失①。

其二,办理跟单托收业务时有关费用的收取问题。代收行收到单据并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处理单据后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托收行指示中应明确手续费由谁来支付,而代收行放弃向付款人收取手续费时,委托人便承担了该笔手续费的付款责任。例如:A公司委托甲银行托收一份单据,金额为42450美元,付款人为美国B公司,代收行选择了美洲银行,美洲银行凭付款人提示付款,即发票金额的40980美元交付了单据,但并未向付款人收取手续费,不久后,美洲银行向甲银行发出报文称B公司拒绝支付余款,依据URC522二十一款,美洲银行将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520美元②。

其三,银行在办理托收押汇时,其实际操作中又面临着如下风险: (1)进出口商的商业风险。托收押汇融资的还款主要依赖进出口商的资信和能力。尽管相关的单据可以作为担保机制,但是单据的处理还是需要进出口商来实现,银行不是专业的进出口商,不善于也没有时间去做货物交易。比如:进出口商签订一批生丝合同,订价为USD18万D/A30天远期交单,而托收指示书中交单方式改为D/P即期。进口商声称,出口方货物迟发1个月,一时无法销售处理,市场行情跌落,因此,他要求降价为USD16万,交单方式应按合同D/A30 days sight。经代收行向托收行去电后,出口方最终同意,货物降价为USD16万,但交单方式仍为D/P sight,进口商接受了这一条件指示银行按降价后的金额付出。可是,几天后进口方匆匆找到银行总经理,称单据上所描述的货物为生丝(silk);而实际上收到的是棉花(cotton)。因此,

①②

袁其刚、李淑俊:《国际托收指示书中代理法律问题》,《实务探讨》 袁其刚、李淑俊:《国际托收指示书中代理法律问题》,《实务探讨》

页)第10页(共17

进口商要求银行退款①。

(2)单据欺诈风险。由于托收押汇作担保的重要凭据是货物权利单据,单据的欺诈在国际贸易中也时有发生。如果境外进出口商试图欺诈,则银行的融资风险非常大。特别是如果境内贸易商也参与欺诈,则银行更加难于防范相关的风险。如:我国某公司进口马口铁皮一批,以D/P即期付款。对方通过银行将单据寄来我方银行托收。该公司即向银行办妥付款赎单手续。时隔一月,货物未到。我方公司连续向对方发出电征询情况,均未作答。最后通过有关方面了解,方知卖方提供的单据是利用一家刚倒闭的船公司的废弃提单,卖方在取得货款后,亦不知去向②。

(3)操作风险。银行办理托收押汇,需要认真履行代收行的义务,如果不谨慎或者履行义务不及时,可能遭到境外代收行或者委托人的控告。如果代收行在审核单据上存在瑕疵,则可能遭受境内委托人的控告。例如:我方某公司出运货物一批,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付款的远期汇票及附全套单据,委托银行以D/P方式向国外托收货款。单据寄抵对方代收银行后,付款人在办理承兑手续时,货已抵埠,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当即由付款人向银行出具信托收据,保证到期付款,从而借到单证。货物出售后,付款人因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③。

四、跟单托收结算中的风险原因分析

结合前文的风险理论偏好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具体是怎样引起的呢?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这些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论、风险偏好理论和跟单托收业务流程中本身存在的缺陷引起的。

1、进出口商的资信风险分析。无论是出口商进口商还是银行方面,他们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风险——进出口商的信用风险。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导致的。在跟单托收业务中,由于出口方和进口方、委托行和代收行是处于两个不同的国家,地域的限制使得他们要获得对方真实的信息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掌握信息充分的一方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更愿意采用跟单托收这一结算方式。对于银行来说,进出口商的资信没有问题,代收行也是可靠的,他们也愿意开展此业务。

2、进出口商的市场风险分析。这是风险偏好理论而导致的。风险

①②

仲鑫著:《国际贸易实务——交易程序、磋商内容、案例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第157页。 仲鑫著:《国际贸易实务——交易程序、磋商内容、案例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第157页。 ③

仲鑫著:《国际贸易实务——交易程序、磋商内容、案例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第157页。

页)第11页(共17

偏好理论把投资者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风险爱好者、风险回避者和风险中立者。不同的风险偏好者有不同的经济决策行为和决策方式。风险爱好者喜欢大得大失的刺激,其边际效用是呈递增趋势的。市场风险对于出口商或进口商都是存在的,风险爱好者的出口商或进口商不论是否存在市场风险,他们都还是会选择这一结算方式的。

3、操作风险分析。无论是出口商、进口商还是银行在实际操作中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这是因为托收业务流程本身的缺陷造成的。由于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存在着国际间的距离,所有的操作都是通过单据等来操作的,出口商是发货后制作单据通过交单来完成他的责任;而进口商在托收业务中是通过对单据进行付款和承兑来完成他的义务;委托行和托收行也是通过单据来完成整笔业务,但委托行和托收行没有审单的义务。如果单据有瑕疵,委托行和托收行在操作中的风险也相应增加。而出口商和进口商如果联合起来进行单据欺诈,则委托行和代收行的风险更大了。

五、跟单托收结算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要消除风险应该从以下这些方面来做:

(一)出口商面对跟单托收风险的防范措施

1、经常调查和考察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应妥善掌握,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因为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每一个客户的资信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出口商应随时注意和掌握国外贸易伙伴资信程度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2、调查清楚进口地对有关出口货物的市场情况,市场大小,行市是否有趋跌可能等。在发货时,注意每批数量不超过某一限度,以免万一买方拒付而不能不另外出售时价格下跌而导致出口商受损。

3、出口商必须根据各种商品的具体情况考虑,托收一般是比较适合于市场价格相对平稳,品质比较稳定,交易金额不太大的商品。跟单托收方式下的出口商品最好是大路货,要尽量避免那些特殊规格和用途的定制商品,因为定制的商品用途单一,一旦发生退货很难再找到买家,届时出口企业的损失就难以挽回。

4、为了考验买方的诚意和资力,卖方有时也可要求买方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以跟单托收方式发货的前提。有时也可要求采用部分信用证方式,即5-25%以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其余部分办理托收。

5、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目的地后,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例如,有的国家需凭进口许可证并在其有效期内方准进口。又有的规定买方在汇票提示时,可先

页)第12页(共17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资料中无法找到,银行信誉无法掌握,因此有关业务人员将此情况通知出口商,建议更换代收行,由中行选择指定,但出口商为了不影响贸易,再加上认为D/P交单没问题,因此要求中行按原条件办理。单据寄出后,代收行非但没有按照托收规则办理,而且与进口商一起进行诈骗,先是提出变D/P远期为D/A要求,被拒绝后又提出退单的要求,但据船舶公司查明,进口商早就凭提单向船公司提了货,代收行那里根本就没有单据,最终导致了出口商钱货两空的结局①。 (二)进口商所面临的风险 跟单托收业务中,由于银行并不担保出口人会按买卖合同交货,即使银行审核了单据并要求出口人做到“单同一致”,也仅仅是单据表现与合同一致,而非实质的一致,因此,进口商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履约风险。在按合同规定对出口方收款人通过银行提示的单据付款或承兑后,凭单据提取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比如某进出口商签订一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