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 - 图文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 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
1.有相对固定的社区实习基地及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4.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表 妇幼卫生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
药剂专业设置标准
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教学组织
1.设置药剂专业学科,下设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等教研组,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
2.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专业师资配备
1.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 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或专业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1:35。
5.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各2名,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各1名。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5%。 7.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可累计)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 四、专业设施
1.设置药剂学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生药学实验室、天然药物化学实验室,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无机及有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等。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并有相应的准备室、仪器室、标本室等。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
1、有相对固定的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药剂师以上技术职称。
4.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表 药剂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