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
(2)项目区生产能力指数。项目生产能力指数是指有无项目条件下,整个项目在生产能力上的提高程度,除项目区原有农地生产潜力提高外,还包括新增耕地使项目区生产能力的提高。设项目生产能力指数为M′,新增耕地比率为K,则计算的项目生产能力指数为241.7。
M′=M+K×M
M′=204.7+204.7×18.06%=241.7 2.结果分析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樟新公路东畈项目区的生产能力指数由100增加至241.7,即项目区农业生产能力增加了141.7%。其中,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改良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使项目生产能力增加了104.7%,即项目区单位土地生产潜力增加了104.7%;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使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了40%。
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104.7%,其中,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改善项目区农地微地形地貌条件使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45.1%,完善农地经营机制、增加农地生产投入使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35.7%,提高农地有效灌溉、提高排涝排渍及抗洪旱能力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20%,改善农地土壤养分条件,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3.9%,各因素对农地生产潜力提高的影响如表3。
3.经验教训与完善对策
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使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了141.7%,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104.7%,取得了非常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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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针对整理项目区农地生产的交通及经营机制等主要制约因素,从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较发达的条件出发,重点进行项目区道路的改造,农地转包机制的完善,同时改善农地水利设施及增强农业生产防灾能力,充分调动了农地经营的积极性,提高了农地利用的集约度。
但樟新公路土地整理过程中,对土地养分条件及农业生产防台风灾害考虑不足。未来项目区农地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台风灾害,改良土地质地,平衡土壤肥力,以进一步挖掘土地生产潜力,提高项目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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