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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产品标识、追溯和召回制度
1 目的:建立产品标识、追溯和召回程序,识别不同批次、规格、时间加工的产品和分销去向,以此提高质量追溯能力和追踪效率;并在必要时,及时从市场上召回危及安全的产品。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料、最终产品和分销的全过程标识和质量追溯。 3 职责
3.1防疫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评价和评估。 3.2业务部负责与顾客、市场的召回接口处理。
3.3 品管部、生产部、各车间/仓库负责产品的标识、记录和质量追溯的实现。
3.4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批准产品召回计划的实施,并予以资源的提供。 4 控制要求 4.1追溯流程: 经确认需 要溯源时 获取需要溯源的数据 (订单号、商检批号、 货号、出货日期等) 原因分析,工厂问题 确认问题的出现方 采取措施 客户投诉 4.2 产品标识和追溯的实现
4.2.1 防疫小组针对每个合同按照合同号从原材料、加工、成品、分销的全过程标识和记录进行综合设计,以便从最终产品能够迅速追踪原材料批次、供方、加工过程参数、过程卫生防疫、人员等情况。同时,能够随时追踪每批原材料的加工去向。
4.2.2 原材料的标识
a. 标识方式:以分区域堆放或标签加以标识。
b. 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供方、原材料批次等适用内容。 4.2.3 半成品的标识
a. 标识方式:分区域、标签、不同颜色容器等。
b. 标识内容:包括规格、日期、数量、合同号等适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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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信息 追溯原始相关记录 给予客户满意回复,并按协商的要求进行最后处置 配合政府确定最终原因和相应的处置方式,并实施处置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4.2.4 成品标识
a. 标识方式:分区域堆放,并结合标签标识。 b. 标识内容:品名、规格、合同号、数量等。
4.2.5车间负责对生产加工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应包括原材料有关信息,生产、包装的有关信息,成品的数量、合同号等内容,以实现从成品合同到原材料批和加工过程的追溯。
4.2.6业务部办理出境报检以及下达“产品出运通知单”时,应同时明确发货产品的报检批次、合同号、规格、客户名称等内容,成品仓库应严格按照发货指令的要求进行装箱、发货,发货过程,记录车船号码、集装箱号等,以实现从客户到报检批的有效追溯。
4.2.7标识的管理:防疫小组应经常监督检查现场标识和记录状况,要求做到货物、标识和记录保持一致。现场标识要求清晰可辨,标识如失落、损坏时,标识责任人应确认后重新标识。
4.2.8 标识代码计划 4.2.8.1 原料标识代码
4.2.8.1.1每一个原辅料批确定为一个原料识别代码,用字母+数字表示,代码XXAAA。
4.2.8.1.2 XX表示辅料简称,AAA表示原辅料收购流水批号,一年为一个流水周期编号,从001开始,依次增加。
4.2.8.2 辅料标识代码
采购的竹丝以“色彩+流水号”标识,即“色彩+AAA”,如B003表示白色竹丝第003批次。 4.2.8.3 半成品标识代码
4.2.8.3.1 在合同或订单号前加生产日期(方式为月日),如FYJ0801/0804表示合同号为FYJ0801,加工日期为8月4日生产的产品。
4.2.8.3.2 原料和半成品之间的标识衔接:厂安装原辅料仓库的出入库台帐管理,每批出库原辅料必须登记对应的合同或订单号,以便实现原辅料的追溯。
4.2.8.3.3竹丝与半成品之间的标识衔接:建立“竹丝领用记录”详细记录竹丝批次和领用的合同/订单情况,以便实现有效追溯。
4.2.8.4 报检批标识代码:以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的批次数流水号表示,为17位数,为厂注册号(10位)+年份(1位)+产品代码(2位)+流水号(4位),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如0044,表示当年第44个报检批。
4.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各部门应将信息详细、及时反馈至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初步评价,确定是否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4.3.1 产品国外抽检不合格,政府要求产品撤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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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防疫小组自我评估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4.3.3 顾客对产品的安全性投诉。 4.4 产品召回程序
4.4.1总经理根据对4.3情况的初步评价,要求防疫小组进行召回的全面评价。
4.4.2产品召回评估:防疫小组依据有关的生产和质量记录、以及4.3款反馈的信息,进行召回的全面评估,评估可能引质量安全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4.4.3 启动召回:总经理根据防疫小组的评估结果,批准是否启动召回。
4.4.4 防疫小组根据已经批准的召回决定,依据品管部、车间、办公室提供的质量记录,追踪应召回产品所在位置,同时确定召回产品涉及的范围、厂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并根据召回产品的数量、重量,准备相应的仓储和运输设施。
4.4.5办公室书面通知顾客或市场关于应召回产品的合同号、班次、规格、经济补偿等,并告知召回方式和返回地点,同时应书面通知有关的政府机构。
4.4.6召回后的产品标识或隔离:召回后的产品,应集中堆放,并进行明显标识,必要时,严格隔离。 4.4.7召回后的产品处置:防疫小组对已召回隔离的产品进行安全性的再次评估,如再次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处置决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相应的处置。
4.5 后续工作
4.5.1产品召回后,防疫小组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并根据原因组织采取针对性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5.2产品召回、追溯过程应体现“及时、高效”的原则,对于召回执行中出现的影响召回效率的部门、过程应进行改进和完善。
6 记录
6.1 产品召回评估、批准表 6.2 产品召回通知 6.3 产品召回跟踪记录 6.4 产品批次汇总表
第十节 异常、应急和纠偏制度
1 目的:预防产品质量安全潜在事故的发生,明确异常、紧急情况的纠偏措施,减少和解决可能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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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的产品安全的影响。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卫生防疫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 职责
3.1 防疫小组组长负责异常、紧急和纠偏的总体控制。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异常准备和纠偏方案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 控制要求
4.1 防疫小组负责对本公司的卫生防疫管理体系和加工过程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各种可能的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并确定其可能存在的产品安全影响。
4.2 总经理负责提供处理各种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资源,包括设备、设施、人员和财务上的支持。
4.3 紧急和异常状态发生的范围 4.3.1 发生火灾 4.3.2 停电
4.3.3品管部收集进货、生产过程、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异常或产品发生虫害毒害的异常情况,或检验记录、生产过程监控中存在潜在的异常;
4.3.4 产品误用有毒有害物质;
4.3.5 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产品安全事故; 4.3.6 防疫过程人员发生中毒现象;
4.3.7厂检员收集生产防疫监督过程中的异常,以及防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 4.3.8生技部及生产车间收集生产过程、防疫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 4.3.9采购部收集采购过程和供方管理过程的异常;
4.3.10 其他原因导致的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或各部门收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异常情况; 4.4 紧急和异常状态的临时处理
4.4.1 若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隔离易燃物品,并通知相关部门,在火势难于控制时,拨打119,通知消防单位采取灭火措施。
4.4.2停电、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状况,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负责启用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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