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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下午 18:30
如因季节调整作息时间,公司另行通知。因工作需要,中午一个小时为吃饭时不得擅自回家,另上下班延时可自行调整(以不迟到不早退为前提)。试用期过后每月可休息三天(具体按各部门规定执行)。
二、卫生规定:
1. 值日人员下班前15分钟及时打扫卫生(包括洗手间卫生)。
2. 值日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日,应提前一天与他人调换值日时间,并在前台做好调换记录。
3. 每周周五下班前半小时进行店面大扫除,值班人员拖地,其余人员将店面展品擦干净,保持卫生,人人有责。
4. 个人的办公桌及办公电脑的卫生个人负责,值日生只负责除办公桌以外的公共区域(参照值日表区域划分)。
三、办公规定:
1. 上班期间一律穿工装,佩戴工牌,仪容洁净,精神饱满。
2. 工作场所内保持安静,不准许大声喧哗,不准在办公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 3. 上班时间不准会友,不准带无关人员在公司滞留。 4.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闲聊。
5. 办公用品堆放整齐、位置固定,生活用品(除茶杯外)不允许放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场所时做到桌面资料摆放整齐,离岗时保证电脑及电源关闭。
6. 服从指挥,服从管理,不顶撞领导,复命不过日,任务不过期。
7. 严守公司机密,如‘管理层决策,人事档案,未公开的合作项目,合同和相关资料,软件,客户档案,财务状况’等不得对外泄露。
8.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损坏或据为己有。损坏如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9. 公司配备给员工使用的办公用品、相关资料及劳动工具,员工在离开公司时须原物归还,如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10. 严禁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者用公司任何设备处理个人私事。 11. 严禁擅自重装系统或安装与设计工作无关的软件,如设计软件损坏或需要更新,需报设计部经理或主管人员为其安装。
12、上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一楼接待台,不得随意离岗。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视违反情况扣除工资。 四、考勤规定:
1、员工出勤严格按考勤机记录执行,上班、下班均须打卡,如全天缺少打卡记录按旷工处理(休班请假除外),特殊情况需填写免打卡条。
2、请假或休班必须将自己手头工作全部处理完毕,提前一天至前台领取请假条或休班条,详细填写后交店长或部门领导签字,之后把休班条或请假条交到财务(每周假期为3天)。未按规定请假者即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3、每月只允许有一次事后补假或电话请假,当月第二次起未按规定请假即按旷工处理。
4、非公事请假、病假日无工资。
5、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属未经批准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扣除所有工资、提成、补助。)
6、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五分钟以上者,扣除半天工资。从工资内扣除。 7、休班条、请假条、休长假条、免打卡条需在24小时内交到财务,过期作废。
五、薪资规定:
1、如无特殊情况,每月的15-18号为工资发放日以及业绩提成发放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无特殊情况,工资按时发放。
2、员工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按公司对各部门人员薪资结算规定,多劳多得。其它规定详见各部门管理制度。
3、工资及提成由财务统一发放,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预支工资,确属特殊情况的必须经部门经理及总经办特批。
六、离职规定:
1、自动离职,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申请。 2、待公司安排好接手人后,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全部交接清楚。 3、自己经手的工程全部完工,所有工程款收齐。
4、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单,将自己使用或保管的公司财物归还,并经行政主管签字确定。
5、持确认后的离职交接单到财务处填写离职结算申请,获得批准后一个月到公司领取上月底薪。工程完工一个月后到公司领取业绩提成。
6、自动离职必须执行以上全部规定。如未通过公司考核或因其他原因被公司辞退,也必须执行离职规定第1小条外的其它全部规定。
七、开除规定:
1、本月连续旷工三次或年内累计旷工十次即按开除处理规定。
2、对外界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泄露公司的经营机密,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开除规定处理。
3、违反公司任何现行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开除规定处理。 4、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对其按开除处理。
5、经查证,有不良行为或曾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事情者,公司有权开除所有相关人员。
八、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者,无底薪、无业绩提成并应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工作不到一个月而离职者。
2、未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即自动离职者。 3、离职申请不足1个月即自动离职者。
4、离职申请未获同意或申请在审核中即自动离职者。 5、工作未交接清楚即自动离职者。
6、自己经手的工程未全部完工即自动离职者。 7、工程款有未到位情况即自动离职者。 8、被公司开除者。
9、损毁、破坏公司财物,销毁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劳动资料、工作记录或删除电脑资料。
10、带走公司的直接或潜在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或拒不将自己掌握的客户资料提交公司者。
11、私自出售床垫者。
九、巧江南公司保留修改权力及拥有最终解释权。
巧江南定制家具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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