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市新闻出版大厦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 图文
3.2 “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
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本项目的“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
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八章 供货需求一览表 第九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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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提出澄清
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
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
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
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
效标被拒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
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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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等应为原
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除非本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
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包),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开标信封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
附件1——投标函(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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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4 税收缴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8 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供应商的信用和资格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总
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分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 投标报价还应按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综合以下内容进行分项报价:
1)货物和标准附件费(包括各种税费及货交项目现场的运保费); 2)备品备件费; 3)专用工具;
4)安装,调试及检验费;
5)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服务、培训费;
11.3 投标人根据11.2做出的价格分项,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根据第25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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