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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
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根据《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研〔2017〕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学院组织的一般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一、学位论文评价等级划分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完毕后,根据论文评阅书中的“评阅结论”和“综合评分”划分为以下四种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 A B 是否同意答辩&综合评分 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且综合评分≥70分 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修改,且综合评分≥70分 达到博/硕士论文要求,但综合评分<70分 C 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及文字进行适当修改,但综合评分<70分 基本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但须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修改后重新送审 D 论文未达到博/硕士学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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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位论文首次评阅的处理
结果三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二位专家的评类型 (博/硕士) 价等级(硕士) 1 A/B A/B A/B A/B 处理规则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论文修改说明A/B (依评阅意见)》(见相关学位审批书),指导教师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一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修改说明交由原评审时给出“C”的专家复审 2 C A/B A/B C 如作者本人和导师对“C”不认可,可提交增加送A/B 审专家的申请(见附件1),由学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按本表第1条执行;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或D,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增加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3、第5或第6条执行 C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送原评审时给出“C”的专家复审 博/硕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D”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如博/硕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A/B 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意见复议申请表》(附件2),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学院,由学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或D,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复议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5、第6条执行 C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三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原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复审) 3 C C A/B/C C 4 D A/B A/B D 5 D C A/B/C D 6 D D A/B/C/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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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位论文复审的处理
复审结果类型 1 前一次 送审专家评价等级 C/D 复审评价等级 A/B 处理办法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填写《论文修改说明(依答辩意见)》(见相关学位审批书),指导教师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复审时给出“C”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两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复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三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复审时给出“C”的专家再次复审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六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重新送三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复审评审时给出“C”和“D”的专家再次复审) 2 C C 3 C D 4 D C 5 D D
附件1: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增加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天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意见复议申请表
天津大学第八分委会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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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天 津 大 学
博/硕士学位论文增加评审专家申请表
博/硕士生姓名及学号 指 导 教 师 论 文 题 目 评审结果统计 学科专业 入学时间 三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A/B , A/B , C 对评审专家意见逐条进行回答:(请详细注明论文修改的具体页、行,可另加附页) 评审专家一意见: 【专家一意见答复】: 评审专家二意见: 【专家二意见答复】: 评审专家三意见: 【专家三意见答复】: 博/硕士生签字: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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