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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研究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一项 公开发表的论文:
1、《保释金制度之理性分析》 论文 《河北法学》 2008 6
2、《两大法系保释制度比较研究》 论文 《甘肃社会科学》 2005 3 4、《保释制度基础比较研》 论文 《贵州社会科学》 2006 5 5、《司法独立原则解读》 论文 《贵州社会科学》 2007 3 6、《保释金制度探微》 论文 《特区经济》 2007 4
7 《韩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探析》 论文 《河北法学》 2003 6(合著) 8、《刑事诉讼及时原则解读》 论文 《广西社会科学》 2006 6 9、《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析》 论文 《犯罪研究》 2004 2 10、《人身保护令制度解读》 论文 《西部法律评论》 2008 5 11、《日本裁判员制度之理性分析》 论文 《世纪桥》 2006 12 12、《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之理性分析》 论文 《理论界》 2007 5
十七、赵爽老师
赵爽,女,(1973,1—),白族,云南鹤庆人,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副教授,环境资源法硕士生导师。
主要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1、科研项目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能源生态安全的法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09XFX015);主持2008年中国法学会青年自选项目“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法制保障研究”(课题编号:D08014);另主持结题重庆市社科联青年项目一项(课题编号:2007-FX08)。主研、参研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多项。
2、论文类:近三年来在国内主要学术期刊上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3篇。在《中州学刊》《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改革与战略》《河北法学》等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篇。
十八、胡元聪老师
胡元聪,男,1974年生,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硕士学位。现为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在读博士。主要讲授《经济法》、《财税金融法》、《农业法》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财税法、农村经济法制等。 学术兼职: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沙坪坝区科学发展研究会会员。
在《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5篇,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参编教材2部。主持完成重庆市教委项目2项、校级教研项目1项;参与完成重庆市工商局项目1项、重庆市教委项目1项。目前正主持重庆市教委软科学项目1项、校级教研项目1项,参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
论文曾获“重庆市消费者运动20年”消费者论坛二等奖、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三届学术研讨会特等奖。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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