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事故责任人和作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2、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3、事故报告书经行政主管部门结案后,由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中心报送公司安监办,交由公司安监办讨论、调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在调查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安监办研究处理决定。
5、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公司安监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挠、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的;提供伪证的;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有关人员,将对有关责任人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事故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严重程度递
对触犯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处理 行政、经济处罚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调查 组建调查组 事故救援 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 报告流程 项目经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公司安监办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类别 伤亡人员简况、人数或初步估计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报告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电话 按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事故现场调查 提交调查报告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七、附表
7.1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7.2项目部事故调查报表 7.3工伤事故月报表
7.4伤亡事故登记表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事故发生的时间 事故发生的项目名称 事故发生的地点 事故伤亡人员 其中: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姓名 伤亡程度 用工形式 工 种 级 别 性 别 事故类别 事故的简要经过及 原因初步分析(必须说明在从事何种工作时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的现场或工程的部位及原因)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项目经理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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