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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人群:指经评估发现一个或多个方面有异常的计划怀孕夫妇。
根据每一位受检者检查结果,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注明评估建议。对于未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定期接受健康教育与指导;对于仅一方接受检查评估、未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另一方尽快前来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于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接受进一步咨询、查治和转诊,必要时建议暂缓怀孕。
(八)咨询指导
将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受检夫妇,送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1.普遍性指导
对风险评估未发现异常的计划怀孕夫妇,即一般人群,告知可以准备怀孕,并给予普遍性健康指导。指导内容主要包括:
(1)制定妊娠计划。建议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大龄生育,介绍计划受孕方法和避孕措施;
(2)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适当增加肉、蛋、奶、蔬菜、水果摄入,保证营养均衡,根据情况科学地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
(3)积极预防慢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
(4)谨慎用药,计划受孕期间尽量避免使用药物; (5)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甲醛、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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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宠物;
(6)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7)保持心理健康;
(8)告知早孕征象和孕早期保健要点;
(9)告知妇女妊娠12周内,主动与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
(10)告知若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个月或更长时间后仍未怀孕,夫妇双方应共同接受进一步咨询、检查和治疗;
(11)告知妇女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主动与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
2.个性化咨询指导
对风险评估为高风险的计划怀孕夫妇,进行面对面咨询,给予个性化指导。在普遍性指导的基础上,告知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可能给后代带来的危害,提出进一步诊断、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和干预措施,必要时建议暂缓怀孕。指导内容主要包括:
(1)及时治疗和控制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
(2)合理调整药物,病情需要时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3)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戒除毒、麻药品,改变吸烟、饮酒行为,调整饮食结构,适当运动;
(4)脱离接触物理、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农药等)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远离家畜、宠物;
(5)接受心理咨询和辅导,缓解精神压力,消除不良情绪; (6)对于特定病毒易感人群,指导接种风疹、乙肝等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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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于有高遗传风险的夫妇,指导接受遗传咨询、产前筛查和诊断;
(8)必要时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和转诊。
若计划怀孕夫妇不愿接受上述建议和干预措施,应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中注明“未接受医学建议,尊重受检者意愿。”
在基本信息和病史收集阶段,及获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妇科超声检查等结果时,应及时针对已发现的风险因素,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指导和干预,不必等待所有检查项目完成。
(九)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1.早孕追踪随访
对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妇女,应及时准确了解怀孕信息,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并作相应记录。随访内容包括:
(1)通过询问末次月经日期、尿妊娠试验、B超检查确定宫内妊娠;
(2)了解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干预措施依从情况; (3)告知孕期注意事项和产前检查的时间,给予必要的健康指导和咨询,建议定期接受孕期保健。
逐项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已在乡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确诊早孕者,将检查结果转录至《早孕随访记录表》,无需重复检查。怀孕12周内未及时随访的妇女,应在孕中期及早随访。
2.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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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孕妇妊娠结局,收集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相关信息,为评估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基础资料。
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由专人负责随访,记录妊娠结局。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可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医疗文书填写《妊娠结局记录表》(见附件8)。如有出生缺陷,填写或从医疗机构转录《出生缺陷儿登记表》(见附件9)。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高度重视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和指导,指导高风险人群接受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并及时了解情况,重点做好妊娠结局随访。
(一)县乡共同服务流程
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携带相关设备深入乡(镇),在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如下。
1.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入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协助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乡级服务机构接受检查。
2.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表1,以及表2和表3中“一般情况”,与《知情同意书》一同交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县级技术服务人员采集血、尿、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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