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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职工要给予批评教育,若违纪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纪后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按有关的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
犯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3.1 经常迟到、早退,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2.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的;
3.2.3 严重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3.2.4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企业经济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若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2.5 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2.6 有经济犯罪行为,但未被刑事处理的;
3.2.7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3.2.8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对于有本规定3.3.3—1000元,赔款和罚款可同时执行,对于有本规定除—1000元,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张掖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不能扣完的在以后的月份中累计扣除,直至足额。
4.对严重违纪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企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其聘用合同。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 4.2.1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4.2.1.1 连续旷工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的;
4.2.1.2 在企业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4.2.1.3 偷窃公私财物,价值较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理的; 4.2.1.4 违反企业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两次受到行政处分的。 4.2.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2.2.1 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严重违反工作规程,造成重大的人身设备责任事故的;
4.2.2.2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对企业声誉或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2.2.3 工作不负责任,在业务中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 4.2.2.4 有意向外通报本企业经济、技术等秘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4.2.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以劳教的。 5.处理程序:
对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决定,必须经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的意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办好财务手续,做到有帐可查。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如对处理不服,可在接到处理通知后十日内,向本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由本单位领导进行复查,及时答复;如对答复不服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六、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工器具管理规定
1、公司因业务需要,购置相关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所有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应由购置人向资料员办理移交,并列图书及设备清单,经资料员签收后,方可申请经理审批报销。
2、公司资料室应设置图书资料及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3、公司图书资料及设备原则上只供公司内部职工借阅及使用,公司职工借阅图书及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办理借阅及使用仪器设备手续。图集、图书只能在办公室查阅,工程相关图集节点可复印,但不得将图集等带出,以免影响他人查阅。
4、公司员工借阅图书及仪器设备期间应爱护公司图书资料及仪器设备,不得损坏、丢失,如发生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折价补偿,如发生丢失应由借阅人原价赔偿。
5、工程竣工时,应由现场监理人员向资料室移交竣工资料,经移交双方签定后并办理移交清单,移交资料内容执行公司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6、公司对每位员工发放安全帽及钢卷尺一把,安全帽要求为公司统一标识、统一颜色,使用年限为三年,三年到期后由公司统一给予更换,钢卷尺使用期限为一年,如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可到公司更换,但要支付差价,差价=(1-已使用月份/规定使用月份)*原价。 七、数码相机使用管理制度
数码相机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为需要拍照的相关业务而服务的。为加强公司数码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妥善管理和使用好公司资产,确保资产不损坏、不流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数码相机及配件:
佳能数码相机7台:读卡器1个,充电器1个,可充电电池1对(即2节)。
、日常保管
1、佳能数码相机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保管,需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程序借用,并建立借用登记、归还销号制度。
2、所领用的相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办法。管理者、使用者要对公司负责,平时加强对相机及其配件的保管、保养工作,做好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数码相机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以延长使用寿命。
3、相机损坏,应及时报修。 、使用范围
1、佳能数码相机限于公司监理人员外出拍照相关业务使用。 2、所领用相机,限于借用者本人使用。用于收集日常工作图片。如:企业文化建设、工程监理、简报等,充分将数码相机利用起来,发挥其实质作用。
、借用手续
1、各部门借用公司的照相机,需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到管理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
2、领用人领用相机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保管人应及时登记,避免责任不清。
3、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及时将照相机交回保管人处,经保管人员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由管理人员做借物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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