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4)
程亏欠。
8、加强综合防尘工作
矿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综合防尘工作由综合防尘领导组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部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领导组要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系统,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运输巷道防尘措施,完善隔爆设施,定期进行粉尘测定。
调整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要点:调整通风系统要有严格的调改方案和安全措施,调整系统要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度: 分级负责要求:
调 掘开顺槽与采区回采区以内的回采面补采区以上的通整 巷间横贯风巷贯通回采面、准巷、工作风系统调节,系 贯通后通后的通风备面、掘开面拆除、必须有书面措统 风系统调系统调整,巷道通风系回收通风施,报矿总工范 整,必须有必须有动统调节,必系统调节程师批准;矿围 动用通风用通风设须有动用通必须有书井联合通风系设施记录,施记录,经风设施记面措施,统调改,必须经通风部通风部长录,经通风报总工程有书面措施,长助理批助理批准 部长批准 准 负责人 师批准 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通风队干 通风队干 通风队干 4
通风队干 通风部部领导
一、调整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采、掘、开生产衔接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通风巷道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断面,生产部要积极组织对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进行清理整巷,保证调整通风系统工作的顺利进行。
2、调改通风系统前,通风队必须先对调整区域内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通风地点进行全面风量测定,通风系统不合理或设施不牢固的,必须先完善处理,然后制定专门的措施,报相关负责人批准,最后进行调整通风系统工作。
(1)、调整通风系统改变主要通风系统或采区以上的通风系统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调整通风系统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调整通风系统改变采区以下通风系统时,报通风部长批准。
3、调整通风系统时井下所有涉及生产的工程都必须由通风部下达调改风通知单,根据调改范围,通知单分别送矿调度等有关单位。通知单必须在调改风前2——4个小班下达。各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调改风工程。
4、采区以内调改风必须由通风队长或技术员现场指挥;调改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部长或部长助理现场
5
指挥,并由测风员参加。
5、在调改风中,发现风向、风量与计划不符,达不到改风的目的,必须在井下汇报调度,由通风部部长或当日值班长查出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调改完通风系统后,测风员必须认真测量调改地点风量,不得假报、虚报。并及时填写测风日报。
二、考核制度
1、对影响调改风工程的通风巷道未进行清理整巷或达不到规定要求,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5000元。
2、井下调改风工作没有专门措施或有专门措施但未经有关负责人审批而进行调改通风系统的责任人,处理100元。
3、调改风期间无指定负责人现场指挥,造成调改风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处罚负责人50元。
4、未及时下达调改风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元。 5、调改风期间,发现问题不汇报,不处理,处罚责任人100元。
6、调改完毕后,测风员不准确测量各地点风量,处罚50元。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保证局部通风的安全,针对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指定局部通风机及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如下:
一、 局部通风机:
6
1、局部通风机下井
井下掘进地点的局部通风机功率选定由通风部门确定,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部门负责提供,队组负责安设到位。
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下井使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在井下运行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
井下通风机安设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距轨道大于50cm,离地高度大于30cm,局部通风机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
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排版和瓦斯检查排版应写明供风地点、局扇编号、功率、风筒长度、备用风筒数量、是否循环、是否实现“两闭锁”、负责管理人员姓名、检查时间、风机入风、有效风量和瓦斯等内容。
井下掘进地点的开口,在局部通风机及监测等设备安设好后,必须经通风队检查验收合格,经通风部门签字同意后方能启动局部通风机,允许队组开口施工。
二、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检员的掘进面,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其他掘进(包括开拓)面局部通风机由地区通风员管理,其余地点,如水仓、回收或整巷地点所使用局扇,由地区通风员负责管
7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