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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对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各党政事业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面对当前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我县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笔者有几点思考。
一、工作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省、州对纪检监察改革的精神,201X年5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X党发〔201X〕18号),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积极稳妥、分类归口、整合力量的原则,对派驻县直单位的3个纪检组进行整合,撤销了县农业局等单位的3个纪检组,成立了7个派出纪工委、6个监察分局,名称为第一至第七纪工委,第一至第六监察分局。其中第一、第二纪工委联系8个乡镇,第三至第七纪工委、第三至第六监察分局联系县级90个部门。2012年,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8个乡镇纪委升格为正科级机构,撤销了联系乡镇的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2013年4月,根据《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更名方案》和县编办《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更名的通知》(X编委办发〔2013〕1号),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改设为5个纪工委、4个监察分局,对全县84个县级部门进行执纪监督。分别为: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更名为党群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更名为经济发展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更名为涉农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更名为社会事业部门纪工委监察分
局;派出第七纪工委更名为政法部门纪工委。201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设置,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调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辖区部门和联系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辖区部门的通知》,调整后5个派出纪工委4个监察分局对56个县级辖区部门和7个直管部门进行监督。
从201X年5月,成立派出纪工委和监察分局时,就采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方式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同时,从成立初,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即为正科级单位,设正科级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纪工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分局长)1名,工作人员2名,隶属于县纪委监察局,实行“集中派出、统一管理”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对派出机构实行直接领导,派出机构的人事权、财权全部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经费统一保障。截止2016年8月,5个派出纪工委、4个监察分局共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长期抽调外派人员3人。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X年5月成立以来,积极探索派出机构有效履职、顺利开展工作的机制、方式方法,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增强了监督执纪力量。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前,委局机关共有编制人员24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编制人数增加到45人,人员增加了一倍,纪检监察的力量得到了明显增强。
(二)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前,全县只向3各县属部门(直管部门和公检法除外)派驻了3名纪检组纪检组长,人员少,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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