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
z
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
记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清真寺伊玛目海沙.唐海民族团结工作先进事迹
海沙.唐海,男,哈克族,1966年9月出生,吉木乃县人,
1988年起从事宗教工作,先在吉木乃县喀尔交乡清真寺任毛拉,2004年7月调任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清真寺伊玛目,在托普铁热克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海沙.唐海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海沙.唐海从事宗教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认清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经常组织寺里的毛拉开展学习活动,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大力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新疆的危险主要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中央这个英明决策,海沙.唐海深信不疑。在思想深处,自觉地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他担任清真寺伊玛目以来,在日常事务中,他总是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放在首位,经常性地教育信教群众,对违反 民族团结的话和事总是发现一件就坚决制止一件。
海沙.唐海利用信教群众做礼拜的时机,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出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和安定团结的政策局面来之不
易,要求信教群众珍惜现在,为建设吉木乃县的美好明天做出贡献。
去年7月5日,乌鲁木齐发生了大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海沙.唐海对此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厉谴责一小撮分裂分子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罪恶行径,他在电视和群众会议上进行了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宣传,为吉木乃县的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党政部门的好评。
海沙.唐海关心国家大事,心系受灾群众,在汶川、玉树发生强烈地震时他带头捐款,表达自己的一片爱心。他还利用节假日慰问困难群众。
海沙.唐海是我县民族团结的模范,相信他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吉木乃县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