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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矿东井区1304采煤工作面
专项预防突出设计
为了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寺河矿东井区1304采煤工作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预防突出设计。
一、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邻近区域巷布置的基本情况 1、工作面具体位置
1304工作面其地面位置位于胡家掌风井场地以北东,侯村煤矿以东。地面标高为750~900;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东为1305工作面(未掘),南为东一盘区西翼回风一巷、回风二巷(已掘),西为1303工作面(正掘),北为未采掘地区。工作面底板标高394~470。
2、工作面煤层基本情况:
该工作面3号煤层平均厚度6.42m,倾角1~11°,黑色,半亮型,似玻璃光泽,块状,易碎。
3、工作面地质情况:
该面位于一向斜构造的西翼,总体西高东低,煤层倾向北西,倾角1-11度。其中工作面西北部坡度较陡一些,达到11度左右,南部坡度较缓,在2度左右。在工作面中东部巷道发育有F74正断层。
4、工作面瓦斯赋存状况:
1304工作面煤体原始瓦斯含量为12 m3/t (按寺河矿东区瓦斯含量地质图取),瓦斯储量为27210572.4m3。经抽放后煤体原始瓦斯含量为7.29 m3/t,其中瓦斯残存量为3.48 m3/t,可解吸量为3.81 m3/t。
附图1:1304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 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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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独立稳定、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减少漏风,必须加强通风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相应记录,确保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可靠。
2、采区及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 3、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304面在顺槽巷道掘进过程中未发生一次动力现象,但我们仍执行直接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然后进行区域措施的效果检验。
2、区域防突措施
1304工作面钻孔主要施工地点在13041巷、13043巷、1304切眼。1304工作面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9日,竣工时间为2010年8月7日,共施工钻孔1333个钻孔,总进尺为221805米。钻孔施工设备为MKD—5S型、MK—6型履带式行走钻机、VLD—1000钻机,钻头直径94mm。其中13041巷共计施工千钻孔40个,进尺52665米;13043巷工施工MK钻孔580个进尺73967米;13034巷工施工MK钻孔345个,进尺47780米。按照1304工作面煤炭储量226.75万计算,则该面吨煤钻孔率为0.0978m3/t。1304工作面抽采总量为11428439.6 m3,抽采率为41.9℅。目前13041巷巷口浓度为18.17℅,纯量为5.813 m3/min,13043巷巷口浓度为13.61℅,纯量为2.362 m3/min,上述可见此评单元内抽出的瓦斯纯量明显减小,抽放率增长也明显降低。
附图2:1304工作面预抽钻孔成孔图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此次评价采用理论评价法进行评价。 由公式:q采=(q原—Q抽)/T 式中:
q采——工作面回采前(评价时)煤层瓦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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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原——工作面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参照河南理工大学瓦斯地质图取值; Q抽——评价单元内实际瓦斯抽采总量;
T——评价单元煤炭储量,由于巷道煤壁瓦斯在掘进过程中释放,基本不影响生产,因此计算评价单元煤炭储量时工作面长度减去10m(进回风顺槽各大5米)进行计算。
得出:q采=(2267547.7—11428439.6)/2164691.7=7.29 m3/t 然后由公式:q解=q采—q残 式中:
q解—工作面回采前(评价时)煤层瓦斯可解吸量;
q残—评价单元煤层瓦斯残存量,煤层瓦斯残存量参照重庆煤科院所测定报告取值。 得出:q解=7.29—3.48=3.81 m3/t
结果:①q采=7.29 m3/t。根据AQ-1026瓦斯抽采规定:“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 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至0.74MPa以下”,符合规定。
②q解=3.81 m3/t。根据AQ-1026瓦斯抽采规定:“日产大于1万T的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小于等于4”,符合规定。
结论:1304工作面区域评价达标。 4、区域验证:
该采煤工作面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即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同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4.1、在工作面进入每一个验证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 4.2、工作面每推进10-50米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该工作面地质构造较简单,但实施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所以应适当减小区域验证的间隔,一般不超过36米。
4.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进入地质构造破坏带后,应连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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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验证,直到离开破坏带为止。即在构造破坏带内每次验证后都要在保留足够的预测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回采作业,然后再次实施区域验证。
4.4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回采作业。但若为回采工作面在验证区域进行的首次验证时,回采前还应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沿巷道轴线方向至少保留3米的预测超前距);只有第二次验证结果为无危险时,可不用保留突出预测超前距。
4.5、无论任何情况下,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则该验证区域以后的回采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四、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1.1、方法: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1.2、预测、效果检验指标及其临界值:选用K1值和钻屑量S两个指标。临界值参照《防突规定》中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值(见下表)。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mL·(g·m in)] ≥0.5 <0.5 1.3、操作要求:
1.3.1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测定时,钻孔每打1米测定一次钻屑量,每隔2米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1.3.2钻屑量分别为1m、2m、3m、4m、5m、6m、7m、8m、9m、10m均进行测定;钻屑解吸指标K1值分别为2m、4m、6m、8m、10m进行测定。
1.3.3采用钻屑指标法时,取样、接粉及其时间记录和输入、阀门的松开和拧紧等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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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钻屑量S 危险性 (kg/m) ≥6 <6 突出危险工作面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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