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 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 全施工
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 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 行增加
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 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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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方案。
5.4.5 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 4 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 评估新
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 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 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 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 工单位
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 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 种人员
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 、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 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 、法(施工方案、 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 、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 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 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 施工单
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 评定为 4 级(重大风险)或 5 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 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 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 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 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 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和电网
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 位召集,协调
意见后监理批准。 )
5.6.2 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 对安全
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 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 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 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 否可
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 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 5 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 报请
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 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 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 制新的
方案,重新报审。
5.6.5.2 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 至 3
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 附录
6.1 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 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 (表 1、表 2、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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