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02版和2010版的差别
新规范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延性做出了规定: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1.3框架梁
新规范补充了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I 形截面框架梁跨高比不大于2.5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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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I 形截面的框架梁,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的规定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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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RE??0
新规范删除了“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的上限。
11.4框架柱及框支柱
新规范补充了框架结构二、三、四级抗震等级情况下,弯矩、剪力设计值的要求。 新规范增加了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双向受剪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其受剪截面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满足的条件。
新规范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其轴压比限值。
11.5铰接排架柱
与原规范基本相同。
11.6框架梁柱结点
新规范框架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包含了三级抗震等级,对框架节点的构造作了一些调整、补充。中间层端节点,增加了采用筋端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方法。中间柱顶层节点也增加了机械锚固方法。改进了顶层端节点钢筋的搭接方法。
11.7剪力墙及连梁、11.8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11.9 板柱节点
新规范补充了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规定。补充了跨高比小于2.5的连梁以及特殊配筋连梁的设计规定。增加了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连接时的相关设计规定。增加了板柱节点抗震设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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