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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承租人:
为发展农村经济需要,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房屋作工业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人应提供座落于 间给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目前状况完好。
二、租赁期限及其他
1、租赁期为贰年,出租人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引起的一起责任与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达3个月的:
3、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继续租用该房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人书面提出,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可续订租用协议。
4、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租金及综合设施服务费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三、租金、综合设施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向出租人所租的 间,合计租赁费人民币(大写):
2、房屋租金及综合设施服务费交付方式: 。 3、租用期内,承租人所用的水、电、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出租人统一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租用期内,房屋由承租人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如有非常事务双方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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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五、承租人租用后在所租用房屋内砌的裙墙、隔断和装潢物,租用期满后应无偿交付出租人,不准拆除和折价。
六、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的统一管理,一切按上级有关政策办事,如上级规划拆除该房时,按照上级拆迁要求执行,承租人应自觉配合。
七、承租人必须切实做好文明经营和安全防火工作,如发生非常损失,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已缴房屋租金和综合设施服务费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以总金额的5%计算。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出租人违约,出租人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金和综合设施服务费,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以总金额的5%计算。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和综合设施服务费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总金额的每天3‰。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人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以总金额的10%计算;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损失。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共2页,本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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