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网十八项电网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订版)之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6.8.2.1 在运“三跨”应满足独立耐张段跨越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2 在运线路跨越高铁时,杆塔应满足结构重要系数不低于 1.1 的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3 对采用独立耐张段跨越的在运跨高铁输电线路 , 按 《 110kV~750kV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 ( GB50545-2010)及 6.8.1.6 的要求开展校核,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4 在运“三跨”应满足 6.8.1.7~6.8.1.12 条相关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5 在运“三跨”,应结合停电检修开展耐张线夹X 光透视等无损探伤检查,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处理。
6.8.2.6 在运“三跨”红外测温周期应不超过 3 个月,当环境温度达到 35℃或输送功率超过额定功率的 80%时,应开展红外测温和弧垂测量。
6.8.2.7 报废线路的“三跨”应予以拆除,退运线路的“三跨”应纳入正常运维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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