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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采样工自身安全
1.1 地表采样在山坡下的采样时要注意山上滚石,在道路边采样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岩心劈样时注意劈芯机是否运转正常,电线是否漏电,在保证安全时方可采样;
1.2 井下采样注意巷道的顶板及帮壁稳固性,注意附近巷道是否凿岩爆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范进行采样。
1.3 采样工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品(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等),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工作。
2. 采样时工具及机械设备安全
2.1 用锤子、钢钎刻槽采样或用小锄头取样时,必须注意锤把、小锄头把的安装牢固,防止锤头、锄头突然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2.2 用劈样机劈岩心样时,先检查电路是否正常,电线外包皮有无破损使线芯裸露现象,再检查劈芯机切割砂轮片是否松动,在检查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
3. 刻槽取样
3.1 规范要求的刻槽规格是10cm×5cm(槽宽×槽深),样长严格按照地质工程师用红色自喷漆标注的位置采样;
3.2 采样时先把要采样品的下部地面平整,便于铺放接样布;
3.3 开始采样时先把要采样品表层进行清理,清出新鲜面后用铁锤、钢钎或小锄头进行刻样,保证刻样后的样槽达到规范要求;
3.4 样品袋书写样品号时要求字迹工正、清晰,样品刻完装袋时必须把样品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装袋,装袋时把大块进一步打碎,每装完一个样品必须把接样布进行清理方可接刻下一个样品,以防样品污染、互混;
3.5 刻回的样品及时送到化验室制样间,每次刻的样品由采样工先详细登记样号交给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统一填写送样单送至化验室;
4. 岩心劈样
4.1 在样品袋上书写样号时必须对照地质工程师布置的岩心样品编号书
写,保证样品袋上书写的钻孔号与岩心箱上的钻孔号一致,书写的样号与岩心上标注的样号一致,严禁错号、混号,错样、混样;
4.2 严格按照地质工程师划分的样品起始位置进行分样,严禁随意延长或缩短样品长度;
4.3 劈样时先把每段岩心做一观察,原则上把矿化位置一分为二进行劈开,尽量使取样和留样矿化均匀,开始劈样把要劈开的岩心卡在岩心卡槽中,缓慢推进,严禁用手直接扶着岩心开机劈样;
4.4 对于不能用劈心机劈的岩心,用砸开的方式进行取样,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和留样的均匀性;
5. 采样统计和交接
5.1 采样工每天把所采样品进行统计,自己留底备查,记录清楚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样号、采样个数、采样人员等;
5.2 采样工把每天所采的样品报给技术部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统一填报送样单,递交化验室;
5.3 每月月底采样组需要统计工作量(即刻样、劈样的件数),作为部室考核工作量的原始依据;
尤溪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技术部 二0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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