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
作为例外的情况,仅限于世行管理的信托基金或赠款的协定与本指南规定不发生冲突的情况,包括在紧急状况下的联合国信托原则协定(FPA)或多捐赠人信托基金(MDTF)。 3
本指南中所提及的“货物”和“工程”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和初期维
护。“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车辆和工业成套设备。本指南的规定还适用于非咨询服务,其
特点包括:以实物为主,根据可计量的有形产品的完成情况而进行招标和签订合同,且完成情况的判定标准可
以明确确定并始终适用,这类服务比如钻孔、航拍、卫星成像、制图和类似的业务。本指南不适用于咨询(比
如:顾问)服务。咨询服务使用现行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贷款和国家开发协会(IDA)信贷与赠款世界
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用咨询顾问指南”(以下简称咨询顾问指南)。 4
bid tender
本指南中所使用的“ ”和“ ”含义相同。 5
在有些情况下,借款人只起一个中介作用,而项目是由另一个机构或实体负责实施的。本指南中的借款人包括这些机构和实体以及转贷情况下的子借款人。 6
5 (b) 1 (g)
参见《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章程》第三条第 节 款和《国际开发协会章程》第五条第 节 款。 7 1.8 1.9 1.10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8
本指南所提及的“承包商”仅指那些提供施工服务的公司。
款人通过向合格的供货商、服务商和承包商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来获得货物、工程和非咨询 9
服务。本指南第二章阐述了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
1.4 在国际竞争性招标不是最合适采购方式的情况下,可采用其它采购方式。本指南第三
3
章描述了其它采购方式以及最适合采用这些方式的情况。贷款协议规定了具体项目的采购方
式。本指南第 1.18 段提及的采购计划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合同及与贷款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的相应的采购方式。 指南的适用性 1.5 10
本指南所概述的原则、规定和程序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世行贷款 的
货物、工程和非 咨询服务合同。第一章所述的规定也适用于指南中所有其它章节。对于全部不使用世行贷款但
包括在项目贷款协议中的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合同的采购,借款人可采用其它规定和程
序。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使世行相信其所采用的程序有助于借款人履行其义务,从而使项
目得以认真而有效地实施,并使世行相信其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
(1)在质量上符合要求,并能与项目的其它部分配套; (2)能及时交货或完工;以及
(3)价格不会对项目的经济性和财务的可行性造成不利影响。
利益冲突
1.6 世行的政策要求参与世行贷款项目采购投标的公司不得存在利益冲突。任何发
现存在利益冲突的公司都不具备被授标的资格。 1.7一家公司如有下列情况,将被视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
4
(1) 该公司提供的货物、工程或非咨询服务源于这家公司或其某个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由该公司控制,或者与该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控制)为某个项目的筹备或实施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或与此咨询服务直接相
关。本规定不适用于各种根据交钥匙合同或设计施 11
工合同履行承包人义务的公司(咨询公司,承包商,或者供货商); 或 (2) 在不允许备选方案投标的情况下,该公司单独或以与其它公司联营的方式提交了一
份以上的标书。这将导致该公司参与的所有投标均不合格。然而,一般情况下,这并
不限制一个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出现在一份以上的投标书中。对某些特定类型的采
购,根据世行对此类采购的标准招标文件,是否允许一个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出现在
一份以上的投标书中需要得到世行的不反对意见;或
(3) 该公司(包括其员工)与借款人(或者是项目执行机构、或者是
部分贷款的受益人)的某职员有密切的业务或家庭关系,而该职员:(i)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文件或技
术规范的准备,及/或直接或间接参与合同的评标过程;或(ii)将参与合同的执行或监
督,除非由此种关系产生的利益冲突在整个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以世行可以接受的方式得到解决;或
(4) 根据某一具体采购使用的世行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的任何其它利
益冲突情况, 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9 1.8 1.9 1.10 参见第 段、第 段和第 段。 10
3.11
5
包括本采购指南第 段规定的由借款人雇用的采购代理或代建方采购的合同。世行可能同意采用借款国的
公共采购系统(UCS),根据本指南第3.20段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世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协定应明
确适用的借款国的采购程序,并明确指出本指南的第一章及世行认为与之相关的本指南其它部分将全部适用。 11
2.4 参见第 段。 合格性 为了鼓励竞争,世行允许所有国家的公司和个人为世行贷
款项目提供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有关公司或者个人能否参与投标的任何条件应仅限于那些用来确保投标人履约能力 12 的基本条件 。
1.8
对于任何全部或部分使用世行贷款的合同,世行不允许借
款人以任何:(1) 与成功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或 (2) 与上述第 1.6 段和第 1.7 段中关于利益冲突情况无关的理由拒绝任何
1.9
公司参与投标或拒绝将合同授予某公司。
1.10 (a)
对上述第 1.8 段和第 1.9 段的例外情况有:
来自某国家的公司或在某国家制造的货物,如果属于下列情
况,则可以被排除在外即
认为不具有合格性:(i) 根据借款国法律或法规,借款国禁止与该国有商业往来,但前提是世
行认为该规定不会影响在采购所需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时的有效竞争;(ii) 为响应联合国
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做出的决议,借款国禁止从该国进口任何货物或对该国的个人或
实体进行任何付款。如果为响应该项决议,借款国禁止对某一家公司付款或对某种货物付款,那么该公司也可以排除在外。
6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